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罗毅 通讯员 权波 罗衡 瞿红 报道: 春夏交替,正值罂粟开花、结果时节。3月28日,车城街办镜潭社区居委会成立清理排查工作小组,针对偏远山坡地开展非法种植罂粟清理摸排工作。巡查中,工作人员发现有人在菜地里种了20多株罂粟,当即铲除。
当日上午,镜潭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靠近40厂厂区围墙的菜地里有一片疑似罂粟的植物。经现场近距离确认,菜地里的植物确为罂粟,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立即予以铲除。经清点,铲除的毒品原植物共20余株。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多方打听种植者,但没有打听到。
据悉,为从源头遏制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的发生,镜潭社区居委会在加大禁毒宣传的同时,成立了清理排查工作小组,时常深入各居民组,特别是针对偏远山坡地开展罂粟种植清理摸排工作,确保清理排查全方位,摸底排查不留死角,清理铲除不留盲区。
社区工作人员提醒居民,一旦发现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可立即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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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种植买卖运输罂粟违法
非法种植、买卖、运输罂粟均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500株或其它少量毒品原植物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根据《刑法》第351条规定,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抗拒铲除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