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扶贫”的张湾实践

时间:2017-03-24 08:38 来源:十堰日报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游客在黄龙镇鲍湾村采摘草莓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特约记者 徐春晓 报道:“买土猪肉、农家豆腐等土特产品,我都事先打电话预订。”近日,市民张先生兴致勃勃地畅谈自己的土特产 “采购经”。他说,这些土特产品绿色、健康,虽然有些东西城里买得到,但直接到农户家里买吃得更放心。和张先生一样,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到乡村购买土特产品。这种消费方式已成为推动农民增收致富的强劲 “引擎”。

近年来,张湾区立足城郊区位优势和生态优势,坚持城乡一体、农旅融合的发展思路,以市民消费需求为导向,着力优化乡村消费环境、开拓乡村消费市场、搭建乡村消费平台,吸引市民下乡消费,以此带活农村经济、带动农民增收,探索出一条农村 “消费扶贫”新模式。

全域谋划优化消费环境

3月18日,位于堵河之滨的方滩乡绿道项目建设现场一派繁忙。该项目集绿道、自然景观整修等于一体,建成后将大大改善乡村旅游消费环境,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场所。

近年来,张湾区遵循生态、绿色、宜居发展思路,坚持 “全域景区、全域旅游”理念,把农村作为景区来规划,把民居作为景观来设计,把农业作为旅游业来发展,建设特色乡镇,撬动乡村旅游。以黄龙古镇、 “七彩西沟”、方滩 “堵河画廊”、汉江 “樱花溪谷”等乡村生态景区为重点,打造 “三线四片”生态景观,开发城郊西线花果片区和黄龙片区、南线西沟片区、北线方滩片区城郊精品旅游线路,吸引市民前往游玩。

该区按照 “一轴两翼” (以316国道黄龙沿线为主轴,以南环公路大西沟沿线和方滩堵河沿岸为两翼)规划布局,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植树造林、裸露山体生态修复,实施清淤泥、扩管网、筑河堤、建景观为主的 “污水截留”工程,让乡村进一步彰显生态魅力,让市民尽享绿色福利。

目前,该区已累计创建省级生态乡镇4个、生态示范村2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9个,铺设清污分流管网493公里。2016年,全区乡村旅游接待游客100万人次,乡村已成为市民消费的重要目的地。

培植产业丰富消费产品

连日来,汉江路街办刘家、柳家河等村村民忙着栽植樱桃树苗和车厘子树苗,大力打造 “樱花溪谷”。目前, “樱花溪谷”樱桃树种植总面积达3000余亩,将有效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为给市民提供丰富的农产品,张湾区创新利益联结模式,通过土地入股、资金入股、资产入股等形式,把农产品加工与旅游商品开发相结合,以差异化、生态化、特色化、大众化为引领,以生态氧吧、旅游休闲、体验采摘等为卖点,全面推动农业转型升级,释放乡村消费潜力,打通市民需求与农产品供给通道。

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一批无公害蔬菜、林特果茶、生态养殖等标准化生产基地。扶持农产品 “三品一标”品牌认证,培育、推介一批有市场影响力的地方农产品,推动农业生产提质提效。

实施 “3311”产业富民工程,培植特色产业示范村30个以上,培育精准扶贫示范龙头企业30家以上,扶持产业脱贫示范户1000户以上。截至目前,该区已建成无公害蔬菜基地1.2万亩,猕猴桃、樱桃等特色小水果基地1.5万亩,有机茶园1万亩,其中高标准采摘果园3000亩。

如今,汉江樱桃、黄龙鳜鱼、西沟原生态猕猴桃、朱庄蓝莓、安沟芹菜、鲍湾草莓、白马道茶、西沟黑猪肉等一批特色农产品,深受市民喜爱。

城乡互动搭建消费平台

3月16日,天气晴好,到黄龙镇鲍湾村采摘草莓的市民络绎不绝。鲍湾村草莓园开园以来,吸引了大量市民前往采摘,目前已实现收入400多万元,带动周边农户创收100万元。

以城乡一体化统筹区域发展,利用城郊区位优势搭建消费平台,带动了农民增收,促进了城乡良性互动、共同发展。2016年,该区举办 “幸福十堰·从张湾出发”十大乡村文化旅游节,引爆了乡村旅游,拉动了市民消费。

该区按照 “一乡一业” “一沟一特”“一村一品”的思路,推广土地领种、生猪领养、农耕体验等消费模式,提高农产品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与此同时,加快农特产品交易市场和网络营销平台建设,鼓励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发展电子商务,开辟农产品电商网销新路径。西沟乡沙洲村西盛猕猴桃专业合作社通过 “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不仅售空了村里的猕猴桃,还带动了土鸡蛋、板栗、蜂蜜等农特产品销售;“大西沟猕猴桃庄园”微店一上线, “长坪塘”牌猕猴桃果酒就畅销全国各地……

该区还大力发展农庄经济,招商引资盘活农村闲置山场、水域、田地、民房等资源,扶持农户发展特色农家乐和乡村民宿,鼓励民间资本发展田园综合体,推动乡村消费由餐饮娱乐向自助体验、亲子休闲、养生养老转型拓展,实现生产型农村向消费型农村转变。目前,该区已发展农家乐、农家旅馆、休闲农庄300余家,其中星级农家乐50余家,直接带动2000余人脱贫。

(编辑:鲁巍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推荐阅读

视频推荐


首页

回顶部

【秦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秦楚网”、“来源:十堰日报”或“来源:十堰晚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十堰日报社,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秦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82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