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物价局拟定于4月下旬召开城市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

时间:2017-03-20 08:29 来源:十堰日报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湖北省定价目录》和《湖北省定价听证目录》的规定,十堰市物价局拟定于2017年4月下旬召开十堰市城市公交票价调整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20名。其中:消费者10人、经营者1人、利益相关方1人、专家学者2人、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方面代表4人、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1人。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和新闻媒体记者席,旁听人员2名,新闻媒体4家。

一、听证参加人

听证参加人20名。其中:

消费者10名,由市物价局委托市消费者委员会负责推荐;

经营者代表1名,由市城市公交集团公司推荐;

利益相关方1名,由市交通运输局推荐;

市人大代表1名,由市人大办推荐;

市政协委员1名,由市政协办推荐;

专家、学者代表2人,由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和市委党校各推荐1名;

政府相关部门及有关方面代表4人,由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法制办、东风公司十堰管理部各推荐1名。

二、听证参加人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年龄在18-65岁之间的本市公民;

2、公正公平,热心公益,关心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群众基础,能代表一个方面意见;

3、具有较高文化素质和政策水平,能独立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判断,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旁听人员面向社会征集,自愿报名。报名者需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十堰市北京中路13号市物价局6楼601室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0日止。旁听人员资格条件与听证参加人资格条件相同。如报名参加旁听的合格人员超过2名,经市公证处公证,由市物价局随机抽取2人。

四、新闻媒体4家,邀请十堰日报、十堰晚报、十堰电视台、十堰市广播电台记者参加 。

五、联系人:徐伟

联系方式:0719-862310713986883378

2017年3月20日

(编辑:侯爽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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