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出炉环境监察一体化系统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时间:2017-02-23 15:08 来源:秦楚网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秦楚网讯 特约记者 叶相成 通讯员 张吉龙 徐飞鸿  报道:日前,十堰市环境监察一体化系统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出炉,这是我市为规范环境监察一体化系统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高效发挥系统作用所采取的实际举措。

该办法明确,十堰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环境监察一体化系统建设、运维、数据库、优化升级的牵头及协调工作,负责系统应用的推进、培训、调度及考核工作。市环境宣教信息中心负责保障一体化系统后台服务器及支持设备、数据库的正常联网运行、保密及安全工作。各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和使用环境监察一体化系统的单位要指定专人并报市环境监察支队备案,作为本级环境监察一体化系统的系统管理员,负责系统的资产管理、应用管理、信息维护,以及日常监督考核工作等。

该办法要求,各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和使用环境监察一体化系统的单位应当在每月初的5个工作日内,对上月环境监察一体化系统内任务的数量、种类、办结情况,以及流程的规范程度、证据资料的完善程度、系统的保密安全性进行统计分析汇总,并向全体使用人员通报。每月统计分析汇总情况报市环境监察支队备案。市环境监察支队通过随机抽查、现场核查、调阅资料等形式,对各有关单位上传数据资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系统操作的规范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每季度在全市通报一次,并纳入年度环境监察执法目标考核。市环境监察支队通过在环境监察一体化系统内,对行政处罚、排污费核定、专案稽查、环境信访等工作进行抽查检查,检查结果经审核认定后,可以作为环境监察稽查和排污费稽查等工作的依据予以运用。

据悉,十堰市环境监察一体化项目于2015年4月启动,2015年底建成投运,投入资金305万元。该项目包括硬件和软件两部分。硬件包括13套移动执法箱(含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扫描棒、录音笔、摄像机)、100个执法终端;软件系统包括移动执法系统、行政处罚系统、专项行动系统、环境稽查系统、环境信访系统、考核评价系统等。加上近几年来省环保厅配置的移动执法箱与执法终端,十堰拥有移动执法箱25套,执法终端(平板)202套,这些设备目前已配发至全市环境执法人员使用。

(编辑:李功航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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