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纪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占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占极少数——

“四种形态”防止“好同志”沦为“阶下囚”

时间:2017-01-21 08:08 来源:十堰晚报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十堰正风反腐这一年”系列报道之二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通讯员 十纪宣 报道:郧阳区南化塘镇党委副书记陈某介绍其堂弟向该镇两个村销售苗木被郧阳区纪委约谈。从最初“小题大做”的不理解到真心感谢,他体会到组织的“良苦用心”。茅箭区干部刘某,拟为其儿子操办婚宴,违规邀请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接受“动之以情、晓之以礼”的约谈后他撤销邀请,避免了“小节”酿“大祸”……这是十堰市纪委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个个片段。

十堰市纪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用纪律的标准教育养护整片“森林”,又用纪律的戒尺治“病树”拔“烂树”,在“好同志”与“阶下囚”的中间地带,牢牢筑起一道带电的“缓冲区”。

谈话函询447名苗头性“问题干部”——

谈的是“小事” 防的是“大错”

去年7月的一天,武当山特区公路局局长梁某接到了特区纪委的约谈通知。梁某第一次被纪委约谈,着实让他捏了一把汗。为了这次约谈,他前一天晚上都没睡好觉。约谈当时,怀着忐忑的心情,梁某走进了特区纪委谈话室。

“你们单位的‘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武当山特区纪委书记周光林直奔主题,指出该单位存在的问题。此前不久,特区纪委例行“三公经费”检查时,发现该局公务接待存在四单不全、未一事一结等问题,之后才有了此次约谈。

“不就是公务接待不规范吗?纪委何必盯住细枝末节不放?”梁某心里开始还有些想不通。谈话之后,梁某认识到自己单位的问题,回去之后立即着手整改。一场及时的谈话,阻住了公务接待不规范演变成违反财经纪律的危险。

近年来,尽管“来客”不同,但相似的故事在十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室频频上演。

“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关键要在落实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杜海洋说,“不是等出了事才找人谈,而是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就及时找他们谈,谈的是‘小事’,预防的却是‘大事’。”

及时纠小纠偏,并非谈话的唯一目的。纪检干部还当起了“老师”,不仅指出党员干部错在哪里,还条分缕析划“红线”,解释他们在纪律条规理解和执行实践中的疑问。

郧西县土门镇吊桥村党支部书记查某对低保对象审核把关不严,被镇纪委约去“喝茶”。查某一开始直叫“冤”,认为上报的低保对象都经过了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约谈后,查某坦承,自己一味认为走了程序就不违规违纪了,却没有从公平公正的角度对待这一工作,“幸亏纪委及时提醒,不然我就要‘臭名远扬’了。”

据统计,2016年以来,十堰市纪委已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447名党员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抓早抓小,党政纪处分1382人——

用“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

不久前,压在龚某心中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身为张湾区方滩村党支部委员的他,将自己违规领取的城镇低保金9010元上缴区纪委廉政账户,“身心一下子轻松了,感谢组织及时扯袖子,使我在违纪路上刹住了车。”

在用大数据开展惠农政策监督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中,十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布通告,督促有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主动向组织坦白,争取从宽处理。全市共有3496名党员主动向纪委交待问题,退还违纪款。

“实践‘四种形态’的重点是在抓早抓小、层层设防上做文章。”市纪委副书记王超介绍,市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动辄则咎,用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设置组织爱护、纪律管束的“缓冲区”,防止“好同志”直接变成“阶下囚”。

副县级干部化某因违规操办女儿婚宴,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一个月来吃不香睡不好,但现在真心感谢组织。”他坦言,“起初,心里确实觉得有些委屈,但看到一些党员干部正是从打‘擦边球’逐渐滑向严重违纪的深渊时,我理解了组织对干部的告诫和关爱。”

丹江口市牛河林区原党委委员、副主任陈某违反工作纪律,造成国家征地补偿款被骗,收受他人贿赂1万元,鉴于其主动坦白、配合调查,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行政撤职处分……

2016年以来,全市党政纪处分1382人,其中给予党政纪轻处分、组织处理1039人,党纪重处分190人,分别占被处分人数的75.2%、13.7%。

“之前,纪委的主要精力放在办案上,给外界的印象就是查人。现在,除办案外,一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在‘前几种形态’上,更能体现‘治病救人’。”在正风反腐一线战斗了20多年的“老兵”陈伦清说。

立案1360件,查处县处级干部案件37起——

保持反腐高压不减

虽然越来越多的违纪干部主动交代问题,但仍有极少数党员干部“花样百出”,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调查。

市供销社原副主任程某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根据省委巡视组移交的线索,市纪委对陈某进行谈话。他交待了7万元违纪资金,并信誓旦旦称绝没有其他问题,企图通过“交小瞒大”等伎俩,掩盖错误、骗取信任。谈话可不是谈完就了,发现问题就要一查到底!市纪委抓紧线索复核,深挖细查,严惩快办。这名副县级干部,最终因贪腐被移送司法机关。

“对干部问题‘抓小’,并不意味着‘放大’。对重处分占‘少数’、立案审查占‘极少数’,并不意味着纪委不查大案,也不意味着将对干部出现的严重问题高举轻放。”市纪委副书记陈伦富说,“如果运用函询和纪律处分没有达到良好效果,并存在严重违纪问题时,我们将毫不手软使用更加严厉的纪律戒尺。”

十堰纪检监察网“纪律审查”曝光台显示:2016年5月,郧阳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李某接受组织调查;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原党组书记、主任黄某被移送司法机关;6月,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李某、市政园林规划设计院原院长罗某因涉嫌犯罪问题同一天被移送司法机关;7月,十堰西城经济开发区党委书记陈某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党委书记、主任李某被立案调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一个个县处级干部被查处,再次表明反腐高压态势不减、强度不降,任何人违法乱纪都不要寄希望于侥幸逃脱或重罪轻罚。

据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360件,查处县处级干部案件37起,乡科级干部案件279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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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忠斌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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