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全面依法治市
积极发展最广泛的人民民主,深入推进“法治十堰、文明十堰、信用十堰、平安十堰”建设。
(一)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保障人大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支持政府履行职责、依法行政、高效运转;支持政协依法依章程开展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不断提高协商民主的成效和水平。巩固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和港澳台等工作,寻求最大公约数,画出最美同心圆,不断巩固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侨联、文联、科协、残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党管武装工作,支持军队改革,深化双拥共建,努力形成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
(二)加强法治十堰建设。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保障宪法和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做好立法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司法责任制,支持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规则平等、机会平等、权利平等,保障各类社会主体合法权益。全面实施“七五”普法,提高全民懂法、守法、用法能力和水平,努力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全社会自觉行为。
(三)加强文明十堰建设。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法治与德治两手抓、两手硬,促进法治与德治交融并进。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铸造新时期“十堰精神”,充分激发全市人民干事创业的蓬勃热情。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持续选树“十堰好人”,引导全社会形成遵德守礼、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坚持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不断深化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推动“十星创建”全域全覆盖,提升城乡文明水平。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治理,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传播能力建设,讲好“十堰故事”,传播好“十堰声音”,弘扬主旋律、凝聚正能量。
(四)加强信用十堰建设。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全面提升十堰城市信用水平。加快建设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加强诚信教育,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五)加强平安十堰建设。推动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常态化,不断健全社会治理机制,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统筹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严密防范和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打造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最大限度地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除在源头。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工作,提高防灾抗灾能力。实施最严格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