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五次代表大会
关于中共十堰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2月27日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五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十堰市第五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市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市第四次党代会以来,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党章赋予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部署,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这条主线,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落实“两个责任”、持续纠治“四风”、积极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全市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坚强保障。
大会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忠诚履职尽责,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不断开创十堰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市第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