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郧阳网)通讯员 秦志均 伍莹松 报道:12月20日下午,郧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健代表郧阳区检察院出席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陈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一审法庭,依法履职。
该案系一起夫妻双方因家庭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案,在当地产生较大影响。为保证出庭公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蔡健检察长和公诉部检察官李敬昌认真研究案情,积极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
蔡健检察长严格按照法庭调查程序,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节,从法理、证据、情理三个方面进行了指控,并就本案的社会危害性、量刑建议等发表了公诉意见,同时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教育。陈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感后悔,当庭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律审判。整个庭审过程公诉人指控犯罪扎实有力,法庭辩论有理有据,法庭教育有的放矢,仪表整洁、用语文明、举止威严,取得了良好庭审效果。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陈某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
这是今年以来蔡健检察长作为案件承办人直接办理的第3件案件,也是司法体制改革后,该院计入检察官员额的院领导直接办案的一个缩影,类似这样的场景,在郧阳区检察院已成为常态。
据统计,从今年3月到现在,郧阳区检察院计入检察官员额的院领导直接办案23件,其中,重大复杂疑难案件11件,所办的案件,既有主动“认领”的案件,也有随机分配的案件,办理的案件类别涵盖了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各项诉讼监督业务。
“领导干部计入检察官员额后,必须亲自办案,多办案、办好案,带头落实司法责任制,这样,领导干部才有底气,才能发挥好业务示范指导作用,带动办案水平提高。”检察长蔡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