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男子井下救同事受伤陷入困境 见义勇为"名分"难认定

时间:2016-12-11 08:35 来源:十堰周刊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井下救“同事”,是不是见义勇为

十堰周刊 文│夏伟

“人没救上来,自己落得一身伤病,还被人说不算见义勇为。”12月6日,丁虎兵歪着脖子,向记者诉说委屈。

丁虎兵回忆,9月29日,一位素不相识的工友被困深井,在龙门工业园务工的丁虎兵积极施救,但最终人没救上来,自己寰枢关节(第一颈椎寰椎和第二颈椎枢椎之间的连结总称)脱位,气管呛进去一颗半截拇指大小的石子。

住院42天后,丁虎兵的喉部因切开气管手术留下了一块伤疤,如今,他的后脑左半边尚处于麻木状态。寰枢关节脱位术后,他的颈椎甚至还镶嵌着两颗钉子。

丁虎兵坐在家中

救人

丁虎兵的职业是装载车司机。

2016年初,丁虎兵东借西凑,花费3万多元买了一辆二手装载车,开始游走于各个工地,哪里有活儿,一个电话就去了。

9月29日中午,丁虎兵接到工友郑明的电话,说龙门工业园有一堆施工渣土需要运走。下午四点左右,丁虎兵赶到了工地。

工地在东风特汽门口马路边,建设高压线杆子的施工现场。

在现场,丁虎兵看到一个直径一米多的深井旁堆了一大堆渣土,原本用于防护的护栏倒在了一边。

据郑明讲述,他第一个发现井下有人,而且那个人正在制造响动向外呼救。

“里面有人。”郑明向丁虎兵喊道。

丁虎兵跑过去后,借着微弱的光线发现井下确实有人,井沿上有一根麻绳直至井底,他立刻顺着绳子下井救人。

郑明说自己不敢下去,而是走到一边打电话求助。

井下充满了一股刺鼻的气味,丁虎兵看到一个呼吸微弱处于昏迷的男子躺在井底,他打算将绳子绑在这个人的腰间,然后喊郑明将人拉上去。

气味令人窒息,丁虎兵没能绑住绳子,自己也很快失去了意识。

周边工地的工人赶了过来。在丁虎兵之后,又接连下去了两名施救者。

“第三个人下到一半时发现呼吸困难,又爬了上来,在井边吐了好几口血才缓过来。第四个人向井下泼了两盆水后,才下去把人救上来。”一位参与施救的刘姓包工头说。

警察和救护车赶到时,丁虎兵和前一个被困男子已经被拉了上来,但那个人失去了生命体征,丁虎兵则被路过的好心人通过心肺复苏救了回来,但一直处于昏迷状态。

事后,刘姓包工头说,死者是打井工人,与丁虎兵素不相识。当天死者打井后回家途中,因怀疑钱包落在井中,独自返回井下。

夺命的气体到底是什么,刘姓包工头、郑明、丁虎兵都不知道。

据丁虎兵提供的处警记录显示,施工方湖北仁威电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称:公司员工下坑作业时因氧气不足窒息晕倒,后被同事发现,同事下坑救人也因氧气不足晕倒。警方判定,这是一场安全生产事故。

困境

在医院,丁虎兵被诊断为重症肺炎、支气管有异物、寰枢关节脱位。

丁虎兵的妻子梁汉媚说,丁虎兵是在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几天后才恢复意识的。

“好傻,救人的时候一点都不考虑家里的人,上有老下有小,出了事怎么过日子。”梁汉媚埋怨丈夫。

丁虎兵白了妻子一眼说:“当时那种情况,哪有时间去想那些,就想着赶紧把人救上来。”

梁汉媚是广西人,丁虎兵在南方打工时两人相识,随后跟随丁虎兵来到十堰。如今,两人育有一双儿女,儿子4岁,女儿5岁。

丁虎兵一家租住在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背后的一栋民房,过去几年,梁汉媚为照看两个孩子,一直没有上班,一家人连生活费都要靠父母接济。

今年,梁汉媚在一家美食城找了份收银工作,稍稍减轻了家里的经济压力。

出事后,施工方湖北仁威电业有限公司为丁虎兵承担了全部医药费25.6万元,并在丁虎兵出院后赔付丁虎兵二次手术费及赔偿费8.5万元。

丁虎兵很感激仁威公司在自己受伤后的积极应对。他知道,自己并不是仁威公司的正式员工,只是包工头喊来的一个临时工,在这之前的两个多月里,他只在这个工地干过两次活。

他更感激将他救上来的人,和对他进行心肺复苏的路人。

他说,自己和这些人完全不认识,但别人救了自己一条命。从出事到现在已经两个多月,丁虎兵已经无法找到这些人了。

眼前,丁虎兵一家的生活再次陷入困境。赔偿的8.5万元他不敢动,将来二次手术费和自己养病期间的生活开销都得指望这笔钱。

争议

在医院时,医生和仁威公司经理骆维平都曾建议丁虎兵申请见义勇为,这或许能为他争取到一点奖金。

丁虎兵说,他一开始并没在意,但现在行动不便,生活陷入困境。他打算去争取下见义勇为奖励。

另一方面,他想获得社会认可,好成为两个孩子的榜样。

丁虎兵对见义勇为的评定程序一无所知。

妻子梁汉媚先后跑了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民政局、安监局。最后得知,十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辖区内的见义勇为评定。

梁汉媚向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递交了一份简单的材料,几天后,她得到回复:丁虎兵与他所救的人是同事关系,与见义勇为沾不上边。

“怎么就沾不上边呢?”丁虎兵有些气恼,他与死者素不相识,救人完全是出于本能。

十堰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局长侯化文说,根据梁汉媚提交的材料,丁虎兵救人经过缺少必要证据,而丁虎兵与被施救者存在同事关系,是否评定为见义勇为存在争议。

丁虎兵方面只向社会事业局递交了一份100多字的救人事件经过,一份病历,以及一份公安部门的处警记录。

侯化文看来,如果丁虎兵要评定见义勇为,需要递交更为详细的证据,证据是指详细、准确,有证明人的事件说明。

问题的关键在于同事关系上。

《湖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外,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挺身而出、勇于救援,依法制止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实施抢险、救灾、救人等合法行为。

侯化文说,如果是同事关系,那么救人是在“法定职责、法定义务之内”,难以评定为见义勇为。

(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推荐阅读

视频推荐


首页

回顶部

【秦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秦楚网”、“来源:十堰日报”或“来源:十堰晚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十堰日报社,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秦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82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