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环保处罚,郧阳区一企业负责人表示——

认真整改,等验收合格后再生产

时间:2016-12-06 10:06 来源:十堰晚报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叶相成报道: 前天,记者在郧阳区城关镇武阳岭村二组官路河混凝土生产项目现场看到,一台碎石机的关键部件已被拆除,收集污水的二级沉淀池正在修建中。

据了解,该混凝土生产项目于2013年9月开工建设,2014年12月投入生产,年设计生产规模60万立方米。今年11月30日,郧阳区接到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交办件,反映该项目粉尘与噪声扰民,且存在搅拌站清洗罐体的污水外排现象。

接到交办件后,郧阳区迅速成立环境信访调查处理工作专班,由一名区委常委任组长、区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并从区纪委、人民检察院、公安、城管综合执法局各抽调1人,建立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实地调查处理。

经现场调查取证确认,8个噪声检测点位有3个超标,有少量污水外排,未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等问题。郧阳区环保局依据有关法律,当场对其下达责令停止生产决定书。12月2日,郧阳区环保局又对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拟罚款8万元。

对于处罚决定,该混凝土生产项目经理耿家喜表示服从。他说,他们已申请电力部门断电整改,产生噪声的碎石机已在拆除中;建设二级沉淀池,保证不再让一滴污水外排;待环保验收全部合格后再生产。

“从接到上级交办信访投诉件,到调查取证,再到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等,前后仅用了两天时间。”郧阳区环保局局长蔡建宝说,“这得益于郧阳区刚刚建立的联动工作机制。”

据了解,自11月2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北以来,郧阳区积极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从快从严从重处理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案件,目前已接交办案件两起,其中一起已办结,另一起正在调查取证。

(内容来源十堰晚报,转载须经十堰晚报授权)
(编辑:冯鹏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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