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方元 通讯员 范庭雨 陈晶燕 报道: 网站以藕粉能治病为噱头进行促销,结果被投诉。21日,记者从丹江口市工商局获悉,在该局调解下,消费者获赔。
家住江苏省的张先生日前被购物网站上一食品专营店网页宣传的藕粉吸引,网店称该藕粉具有“健脾止泻,调中开胃”等作用,张先生便花14.9元购买了“洪湖水乡天然无糖藕粉”1份。收到货后他发现,此产品只是普通食品,并无上述作用。
张先生遂向网店登记地址所属工商部门——丹江口市工商局环城工商所投诉,请求依法要求店家返还货款,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赔偿500元。
接到张先生的电话后,丹江口市工商局环城工商所多次联系张先生,告知其案件办理情况。因投诉人在外地无法到工商所参加调解,在征得张先生同意后,环城工商所组织当事双方通过电话进行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是店家返还张先生货款14.9元;二是店家赔偿张先生500元,共计金额514.9元。
最终,张先生收到调解书签名确认后,提供开户行和账号,而店家则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张先生51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