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 记者陈立波报道:11月20日,市气象部门发布《重大气象信息》,预计11月21日夜间至23日,十堰自北向南将有寒潮天气发生,全市大部有中到大雪,局部暴雪,大部可形成积雪,积雪深度一般3~5厘米,局部可达8厘米以上;过程平均气温下降幅度达10℃以上,最低气温大部可降至-6℃~-4℃;偏北风5~6级、阵风7~8级。此次冷空气强度强,降温剧烈,风力大,伴有明显积雪和冰冻,将对全市交通、农业等带来不利影响。根据《省委办公厅总值班室、省政府办公厅总值班室〈关于做好寒潮引起的雨雪冰冻大风强降温等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快速作出应对雨雪大风寒潮天气的安排,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就切实做好近期灾害天气防范和应对工作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严明纪律,妥善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部署好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县(市、区)党政主职要坚守岗位,组织好抗灾救灾工作,不得同时外出,如有重要事务离开本辖区,必须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具体安排落实好防范应对措施;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要带领村组干部,对本辖区的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将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要层层压实责任。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全面做好本辖区的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进一步加强雨雪冰冻大风降温天气的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有效手段,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农业、林业、畜牧、蔬菜等部门要落实科学防灾措施,搞好分类指导,切实做好在田农作物、林业苗木、牲畜家禽、蔬菜大棚等抗灾越冬管理工作;交通运输、公安交警、住建城管等部门要加强联动,严格落实责任,最大限度把警力、装备投入路面一线,投入到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加强安全检查,做好城乡道路、营运车辆的管理和道路桥梁的保畅工作,严防交通事故发生;供水、供电、供气部门要提前做好安全检查和故障检修,保障相关设备运转正常,确保供水、供电、供气正常有序;食药监管、卫生、教育、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雨雪大风寒潮天气下的食品安全、学生安全、生产安全工作;工商、物价、粮食、商务等部门要组织粮油、副食、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城乡居民生活需要。
通知强调,要妥善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关心关注群众生活,特别要注意灾害天气对困难群众造成的影响,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救助。特别要对本辖区贫困人口和困难群众御寒过冬、生活困难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妥善安置,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确保他们生活无忧。
通知强调,要严明工作纪律。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应急工作,带班领导要在岗带班,保持通信畅通,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值班人员要坚持24小时值班。遇有突发灾害情况,要及时组织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市委总值班室(值班电话:8111214,传真:8109903)、市政府总值班室(值班电话:8665754,传真:8666624)。对因违反工作纪律或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将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