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十堰检察机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

时间:2016-11-17 19:33 来源:十堰政府网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主题:十堰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言人: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志康,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小刚

主持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钟平

时间:2016-11-17 15:00:00 

地点:十堰市人民检察院会议室

摘要:十堰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十堰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鄂检十条’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都十分关注的检察机关落实“鄂检十条”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情况,向公众作一通报。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同志:大家下午好!今天,十堰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十堰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鄂检十条’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就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都十分关注的,检察机关落实“鄂检十条”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情况,向大家作一通报,同时结合部分案例、事例,回答各位记者朋友关注的相关问题。

首先,我介绍一下在发布席就座的各位领导,他们是: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朱志康,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小刚。应邀前来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湖北日报、湖北省广电总台、十堰日报、十堰晚报、秦楚网、十堰电视台、十堰网络电视台、十堰交通音乐广播、十堰教育电视台、十堰政府网等。此外,我们还专门邀请到了部分人民监督员。在此,请允许我代表市检察院党组和全市检察干警对各位朋友的光临表示衷心地感谢!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第一项,是新闻发布,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朱志康向各位媒体界的朋友通报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鄂检十条”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情况。第二项,是互动交流,请与会的新闻媒体记者提问。

下面,新闻发布会正式开始:首先,请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朱志康进行新闻发布。

发言人:各位新闻界朋友、各位同志:大家下午好!

首先,请允许我介绍一下本次新闻发布会的相关背景。众所周知,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一直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如今,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非公有制经济更是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今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更好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制定出台了服务和促进非公经济发展“十八条意见”。3月20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结合湖北的实际,细化下发了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简称“鄂检十条”),并以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的为期一年的“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为抓手,确保全省检察机关在依法履职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方面抓出“非常之效”。

今年3月以来,十堰检察机关围绕精准护航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目标,将“鄂检十条”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之中,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一方面,我们采取了严厉打击涉及非公企业的刑事犯罪、惩治危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强化诉讼法律监督等举措,为他们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我们注重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着力改进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因办案不当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防止出现‘案件办了、企业垮了’的情况,努力保障和促进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目前,十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现将十堰检察机关贯彻落实“鄂检十条”、开展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情况通报如下:

严打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犯罪 依法批捕76人、起诉46人

3-10月份,依法办理非公企业外部人员盗窃、抢劫、诈骗非公企业财物的犯罪案件,非公企业内部人员侵占、挪用非公企业资金等侵犯企业财产权益的犯罪案件,对非公企业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强买强卖、寻衅滋事等犯罪案件,依法批捕76人、起诉46人,有力地维护了非公企业及其投资者、经营者、管理者的合法权益。

侵财型案件依然是多发性案件,盗窃、诈骗(含诈骗、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类犯罪)、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案件比较集中,仅盗窃案就占到所办案件总数的36.84%,诈骗类犯罪案件占9.21%。

另外,“内鬼”现象比较突出,非公企业内部人员尤其是财务人员利用手中的职务便利,对非公企业的资金进行肆意的侵占挪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占到所办案件总数的10.53%。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机关积极和依法履职尽责,协同公安机关共同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2起、10万元以上5起,为非公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惩治危害非公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 立案侦查28件31人

非公经济已经成为市场经济的主力军、创新创业的主动力、吸纳就业的主渠道,特别是中小企业存在着经营成本攀升、转型升级压力大等困难。

针对一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政策性补贴发放、市场监管、市场准入、项目审批等权力对非公企业的“伸黑手”、“吃拿卡要”、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法查办受贿犯罪18件20人,依法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10件11人,让企业家们不用耗费额外的精力去搞“公关”,更好地沉下心来管理和经营企业。

我们发现,财政补贴、项目审批、征地拆迁、资金结算、规费减免等方面仍然是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职务犯罪发案的主要领域环节,仅在财政补贴领域就查处此类型职务犯罪案件7件8人。

强化诉讼法律监督 集中办理一批典型有影响的案件

研究分析十堰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现状,问计问需于非公企业家是保障好、服务好非公经济发展的前提。据统计,今年3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陆续召开非公企业家座谈会,一些企业代表在座谈会上坦言,当前非公企业在诉讼活动中有时会遭遇到“立案难”、刑事侦查活动不规范,债务纠纷、股权分配、劳动争议、工伤赔偿、破产清算等司法保护不够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全市检察机关主动适应非公经济发展的司法需求,突出监督的重点,加强了对涉及非公企业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集中办理了一批典型、有影响的诉讼监督案件,有力地维护了非公有制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在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方面,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结以及滥用刑事侦查权,违法扣押冻结非公企业财产等问题,督促侦查机关立案6件,监督纠正违法查封扣押情形3件次。在加强刑事、民事审判监督方面,对涉及非公企业的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 件、民事裁判提请抗诉2件。

改进办案方式方法 宽严相济彰显法治情怀

十堰检察机关坚持将建设性执法司法与严格公正司法统一起来,既依法严格办案、坚持法律底线,又讲究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办案对非公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准确把握“错”与“罪”的界限,对法律政策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慎重妥善处理,注意听取有关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的意见,注重听取非公企业涉嫌犯罪人员及其律师的意见,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四类人员”(非公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经营管理负责人以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决定不批捕12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8名“四类人员”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此外,建立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对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受理、专人负责、全程监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减轻了企业的诉累。到非公企业调查取证,一般不开警车、不着制服,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法治宣传和预防 打通沟通交流“最后一公里”

注重开展法治宣传和预防工作,结合司法办案,采取座谈交流、检察建议、普法讲座、以案释法等方式,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增强依法经营、科学管理意识,有效防控风险。

今年3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召开非公企业家座谈会47次,走访非公企业82户,向非公企业提出预防检察建议7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76次,向非公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721次,使检察机关提供的法律服务更广泛地惠及非公企业。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同志,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此次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相关做法、成效和事例,只是十堰检察机关依法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一个阶段性成果、一个缩影。

今后,全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新闻发布会召开为起点,按照非公企业所需所盼,深入对照“鄂检十条”要求,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措施、更铁的纪律,担责尽责,努力为全市非公经济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加快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最后,衷心地希望各位记者朋友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我市检察工作,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推动我市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发言人:现在进行第二项议程,有请就座的各位媒体朋友提问,由在座的各位市检察院领导进行回答。

需要说明的是,因时间有限,回答问题请控制在6分钟以内,提问的记者同志请先进行自我介绍。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同志,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为“五个十堰”建设营造更优法治环境,是全市检察机关的不懈追求。

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如果有进一步深入采访的需要,请联系新闻处,我们将积极配合、做好服务。最后,祝各位新闻界的朋友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谢谢大家!

(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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