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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提升检察公信力

时间:2016-11-14 08:00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李平 通讯员陈吉豹 蒋志刚报道:在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中,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长期性、基础性的战略任务来抓,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司法办案工作始终保持健康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

更新司法理念,夯实规范司法的思想根基。每年坚持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集中教育整训活动,组织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等业务部门的干警参加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业务考评,考评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司法办案。围绕司法办案工作重点和难点,适时开展侦查技能训练、安全防范演练、同步录音录像操作训练以及讯问观摩、模拟庭审等练兵活动,着力提升队伍专业技能。积极开展“办案竞赛”、“精品案例评选”等活动,引导干警深刻感悟、全面思考,按照“公正、规范、廉洁、文明”的要求规范司法办案行为。

严格工作机制,落实规范司法的基础保障。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要求严格落实规范司法办案工作机制。推行“强制物理隔离”:建设由讯问人通道和嫌疑人通道构成的“双通道”,确保讯问人员和被讯问人不能有任何肢体接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坚持看审分离:法警部门负责嫌疑人的看守、押解、体检等工作,统一管理办案工作区。办案部门使用办案工作区,须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检察长审批,报纪检监察部门备案;进入后,不安排录音录像不得进行讯问。坚持审录分离:规定侦查讯问、录音录像工作分别由侦查部门、技术部门负责,看守所内同步录音录像由监所检察部门负责,强化部门间的监督制约。加强对讯问、询问的实时动态监控:对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内讯问室、执勤室、接待室、卫生间以及看守所内的检察机关讯问室,实行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视频监控,上级院可集中控制、监控,随时察看办案状态,与同步录音录像互为补充,形成“双保险”。这一系列机制的落实,有效破解了司法“顽症”,促进规范司法。

强化科学管理,落实规范司法的纪律要求。坚持从细节入手,紧扣初查、立案、传唤、讯问、扣押、批捕、起诉及赃款赃物处置等关键节点,对每一个环节都作出具体要求,逐项予以规范,为办案工作提供精细具体的操作指引。强化司法办案规范化管理,实行案件集中管理,由案管中心承担案件统一受理、全程管理、动态监督、评查考核等十项职责,依托网络平台,实现案件智能化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对执法办案流程进行监督控制,司法办案流程全部实行网上流转,确保规范运行。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评查活动。评查中,做到文书评查和案件评查相结合、抽样评查和全面评查相结合、交叉评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通过全面细致评查案件,确保“不漏查一件案件,不放过一个错案,不产生一个冤案”。

( 责任编辑:吴忠斌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