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行买到天津港爆炸事故“粉尘车”

事前是否告知买卖双方各执一词,工商已介入协调

时间:2016-11-04 10:02 来源:十堰晚报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石先生购买的jeep指南者和该车车辆识别代号、出厂日期等信息。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文/记者 曾雨 图/记者 刘成臣

日前,市民石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8110110反映,他在十堰普拉多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拉多公司)购买了一辆进口Jeep汽车,等车上户后,才得知这是一辆8·12天津港爆炸事故期间停放在现场的“粉尘车”,而经销商事前未告知此事。经销商则对此予以否认,称事前曾口头告知,且正因为是“粉尘车”,才将该车优惠5万多元出售。

买家——

买到“粉尘车”,认为遭欺诈

据石先生介绍,今年9月19日,他到位于天津路的普拉多公司订购了一辆2014款Jeep指南者两驱运动版进口汽车。经商谈,该车售价16.58万元。当日,石先生与汽车销售方签订购车合同,并交了3万元定金。

紧接着,石先生在银行办理了车贷,并在办理了车辆保险、车辆购置税后,给车辆车检上牌。10月2日,石先生在银行抵押贷款的款项,由银行支付给汽车经销商。

“就在我高兴之时,事情却有了变故。”石先生说,10月25日,他随银行工作人员一起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抵押手续时,看到登记在他名下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证书上显示,他所购得的Jeep指南者两驱运动版进口汽车的生产日期是2015年3月,而非购车时销售人员所说的2015年8月。

这一异常让石先生十分不安,他根据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车架号,登录官网查询,结果发现该款Jeep指南者进口汽车,竟然属于“8·12天津港爆炸事故期间曾经停放于天津港的粉尘车(即受天津8·12爆炸事故波及,但远离爆炸点的全新商品车辆,被爆炸的粉尘落到了车上)。”

石先生表示,他在购车时,销售人员从未告知车辆系天津港爆炸事故的“粉尘车”,认为销售商有欺诈行为。

争议——

是否事前告知,双方各执一词

根据石先生名下Jeep车的车架号,记者在官网查询到,该车确实属于“8·12天津港爆炸事故期间曾经停放于天津港的粉尘车”,官网标明:“克莱斯勒(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莱斯勒)已对该车辆实施了清洗和清洁、更换发动机空气滤清器及空调滤清器,以及必要的修理(详细信息请见随车的车辆检修单和重要提示)”。

在质保方面,“克莱斯勒对该车动力总成零部件承担自质量保修起始日期起十二个月或二万公里(以二者先到者为准)的有限质保。”

据了解,10月26日,石先生及其好友前往普拉多公司提车时,向经销商反映他在网上查询该款汽车为天津港爆炸事故“粉尘车”的情况,称经销商存在欺诈行为,以此要求普拉多公司退款,并提出索赔要求。

对此,普拉多公司负责人李先生表示“很冤枉”,称该车确实是天津港爆炸事故停放在天津港的“粉尘车”,“但我们在销售时,已口头告知顾客。”李先生称,该款汽车正常售价22万余元,正是因朋友介绍及“粉尘车”的缘故,才降价5万多,以16.58万元的价格出售。

“我们还赠送了倒车影像、导航、脚垫、太阳膜等物品。”李先生表示,因是熟人介绍,所以并未以书面形式告知该车为“粉尘车”,才引起纠纷。李先生介绍,所谓的“粉尘车”就是有灰,比如门缝等处有些沉积的粉尘,只要消费者对价格认可就可以,售后由克莱斯勒负责。

记者再次向石先生求证此事,他对经销商“事前告知”的说法予以否认,坚称经销商事前未告知该车为“粉尘车”。

商家——

或全额退款,或再优惠一万元

据李先生介绍,石先生在购车前,曾多次到店内查看实车,并细心考量,最终选中展厅内这辆进口Jeep指南者两驱运动版汽车。“登记在石先生名下的,正是他选中的展厅车辆。”李先生说,并不存在货不对版的情况。

对于石先生对车辆生产日期的质疑,李先生表示,打开车辆右后门,就可以看到车辆铭牌,其上标注有车架号、生产日期等车辆信息。“铭牌上写得很清楚,销售人员没有必要谎称是8月份生产的。”记者看到,铭牌上标注的生产日期确实为2015年3月。

李先生表示,由于石先生拒绝提车,并向公司索赔,10月29日,他曾就此事与石先生当面协商。“提议石先生退车,我们全额退款,但他没同意,而是提出6万元的赔偿,或以10万余元的价格出售该车。”李先生并未同意此事,表示如不退车,可以在合同价格基础上,再优惠1万元。当日,双方协商未果。

事后,石先生就此事向工商部门反映,茅箭工商所随后介入协调。

2日,李先生向茅箭工商所就此事做了情况说明。他表示,他所能做的让步是,为石先生办理退款,或将该车再优惠1万元。目前,此事仍在协调中。

“粉尘车”外地也有售

车辆情况可在官网查询

记者在网上检索发现,在外地均有天津港爆炸事故中的“粉尘车”销售。如前不久,福建莆田一女士就买到了一辆“粉尘车”,称交付定金时,并不知道车辆为“粉尘车”,等签了合同回家,才发现合同中有该车为“粉尘车”的备注。

在西安,天津港爆炸事故中的“粉尘车”已经公开销售,但在销售前,经销商都会要求顾客签订一份书面声明。

在克莱斯勒的官方网站上,开辟有专门的查询窗口,共分三类,分别是天津港爆炸事故质损车、天津港爆炸事故期间曾经停放于天津港的新车(如进口全新大切诺基)、天津港爆炸事故期间曾经停放于天津港的特价车(如进口指南者),消费者可根据车辆识别代码查询到车辆的相关信息。

对于这三类车辆,克莱斯勒官方声明曾表示,在天津港爆炸事故中,共计有3435辆车辆遭受严重损坏,其中2114辆已销毁,剩余1321辆被定为全损车辆。此外,还有部分车辆在事故期间停放于天津港,位置距离爆炸源数公里以外,该批车辆实施了清洗、抛光和清洁、更换发动机空气滤清器及空调滤清器。此批车辆中的指南者、自由客以特价车形式被二手车商持有,同时克莱斯勒授权经销商销售,并为其提供二手车质保。

克莱斯勒客服人员表示,天津港爆炸事故中部分受损较轻的车辆特价卖给二手车市场,但是在销售时,销售方必须向消费者提供车辆的相关维修报告,每辆车的维修情况都不一样,消费者也可根据车辆信息在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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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黎黎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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