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深度剖析30起"小官巨腐"案件:竹溪一主任科员贪污255万

时间:2016-10-12 08:57 来源:湖北日报微信号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基层腐败带来的切肤之痛不可小觑,尤其是“小官巨腐”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反腐工作的重点之一。

“小官巨腐”具有官小权大、窝案串案连环、手段隐蔽等特征,往往会长期损坏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更会毒害社会风气和官场风气,最终导致整个社会规则的严重破坏。可见,切除这些存在于老百姓身边的“毒瘤”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日前,《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刊发湖北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刘千乔《关于30起“小官巨腐”案件的分析》文章,该文对30起乡科级及以下干部贪污受贿金额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进行了研究分析。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看看都有哪些问题,我们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引以为戒。

关于30起“小官巨腐”案件的分析

刘千乔

党的十八大以来,湖北省以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加大“小官巨腐”治理力度,查处了一批基层“小官巨腐”案件。为实现惩前毖后、以惩促治,近日,省纪委对30起乡科级及以下干部贪污受贿金额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进行了研究分析。

一把手腐败严重,违纪问题复杂多样

纵观这30起案件,30名主要涉案人员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从查处对象看,县(市、区)直单位科(局)长、乡村干部各11人,分别占36.7%;企业等其他干部8人,占26.6%。从职务级别看,基层部门和镇村一把手19人,占63.3%;其他级别干部11人,占36.7%。从发案领域看,涉及征地拆迁、土地补偿等领域6人,占20%;涉及惠农扶贫、教育医疗、司法执法等领域24人,占80%。

官小权大,权力寻租现象普遍。分析发现,涉案人员多为基层单位、部门一把手或关键岗位人员,他们掌握资金使用和分配的关键环节,恣意进行徇私枉法的寻租、设租活动。如汉川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股副股长朱传亮,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采取非法手段为请托人消除违章车辆处罚记分,并收受贿赂114万元。

情节严重,多种违纪问题相互交织。涉案人员往往兼具多种违纪行为,“六项纪律”均有涉及,还普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如赤壁市商务局原局长王生友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婚姻变化和住房情况,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在干部职工录用和职务晋升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5万元,索取、收受财物102万元,挪用公款45万元用于营利活动。

官商勾结,利益输送问题凸显。一些涉案人员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资产和资源,与不法商人结成利益链条,向其特殊“关联企业”违规输送利益,通过帮助他人承接工程收受贿赂,或假借他人名义与工程建设方合伙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自己从中牟取非法利益。如兴山县昭君镇小河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乔能林在实施河岸回填工程项目中,利用职务便利以“合伙投资”名义变相受贿246万元。有的利益输送甚至带有黑社会性质,如武汉市武昌区向阳村村办企业董事长邓勇军领导相关涉黑人员,非法敛财千万元。

能人腐败,权力制约监督缺位。在30起案件的涉案人员中,很多曾是地方或部门的业务骨干,为当地或部门作出一定贡献。这些人在“能人”的光环下,视制度如“稻草人”,有章不循或选择执行,甚至打着集体决策、规定程序的幌子堂而皇之搞“一言堂”。如竹溪县水务局主任科员、自来水公司经理颜家锐,曾使债台高筑的县自来水公司步入发展快车道,但在拥有很好的前途时打起歪主意,先后贪污受贿255万元。

顶风违纪突出,腐败趋向群体性智能化

调研发现,近年来基层“小官巨腐”问题还呈现出一些新动向、新表现,需要在今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引起高度警惕。

违纪时间跨度较长,仍有人不收敛、不收手。从这30起“小官巨腐”案件看,有21起发生在十八大之前,腐败时间跨度较长,涉案人员多次实施贪污受贿行为,累积形成“巨腐”问题;有9起发生在十八大后,或违纪违法行为一直延续到十八大后,说明在高压态势下仍有人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还比较突出。如鹤峰县国土局原局长熊先进,在1997年10月至2015年期间,违规选拔任用干部,收受他人礼品礼金,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投标,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涉案金额高达186万元。

窝案、串案现象突出,甚至出现系统性腐败。随着制约监督机制不断完善,一些基层腐败行为难以单独实施,涉案人员更加趋向于内外勾结、上下勾连,形成窝案、串案、案中案,带坏了一个地方或部门的政治生态,甚至出现系统性腐败。如赤壁市商务局原局长王生友案,共牵涉包括下属单位所长、副所长在内的14名人员,违纪违法行为涉及财务管理、岗位调整、职务晋升、基建工程、开发项目等多个关键环节。

期权交易增多,违纪手段隐蔽。在正风反腐高压态势下,采取假票入账、收款不入账、重复报销等简单直接形式搞腐败的问题明显减少,但搞暗箱操作、期权交易的明显增多,腐败手段更趋智能化、隐蔽化、复杂化。如荆州市荆州区经信局原副局长田枫,在退休前一年改任非领导职务后,通过担任“顾问”为民营企业非法申报项目补贴资金,并索取巨额回扣,手段极为隐秘,很难让人发觉。

利用征地拆迁谋利,资金密集领域风险集中。30起案件中,涉及征地拆迁、土地补偿等资金密集领域占比达五分之一。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一些地方尤其是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拆迁改造日益增多,涉及资金量巨大,逐渐成为“小官巨腐”的重灾区。如武汉市青山区厂前街道办事处劳动服务站站长董彤,在负责“棚户区”拆迁改造等工作中,伙同他人违规侵占拆迁补偿款220万元,收受贿赂60万元。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余家湖村党委委员魏祖斌,在东沙湖连通工程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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