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 通讯员 叶相成 报道:日前,十堰市农治办正式制订下发《十堰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月度考核评分标准》,逐月对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考核。这是十堰市为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考核机制所采取的实际举措之一。
考核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建立及运行、县(市区)委县(市区)政府重视、基层检查指导、月度任务完成情况、项目推进进度、项目实施质量评价、资金配套及财务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信息报送及宣传工作、亮点及特色打造等十大项,每项10分。
具体包括成立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市、区)政府制定有农村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及考核办法、按制定办法落实运行维护经费和队伍、项目乡镇成立了农治工作机构、项目涉及乡镇设立环保站、行政村设有环保监督员和保洁员等30多小项内容。
据了解,十堰市计划将争取明年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在该市召开。今年至明年上半年,十堰市将对840个村庄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累计投入资金8亿多元,其中中央环保专项资金6亿元。整治工作重点包括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饮用水源保护等四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