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称侄子是捡来的 男子差点被当成人贩子

时间:2016-09-01 10:02 来源:十堰晚报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罗伟 特约记者 闫翔 通讯员 王欢欢 报道: 一男子带着3岁的侄子在公园路一银行取钱时,戏称侄子是捡来的,结果被人当成人贩子,后报了警。民警赶到后将其带到派出所,经过一番调查发现原来是场误会。

46岁的男子冯某是郧阳区人,现在十堰城区务工。8月30日,冯某带着3岁的侄子亮亮(化名)到公园路一银行取钱,因为办理业务的人比较多,他便坐在银行大厅等待,亮亮在一旁玩耍。其他也在等待办理业务的人见亮亮可爱,便饶有兴趣地逗亮亮玩儿。

“孩子几岁了?”“妈妈怎么没来?”大家一边逗孩子一边跟冯某聊天,冯某随口说了一句:“这个孩子是我在别处捡的。”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有市民听到冯某这么说,以为冯某是人贩子,便偷偷报了警。

接警后东岳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冯某和孩子带到派出所。当被问及孩子是从哪里捡到的时,冯某一脸惊愕,连连表示:“孩子不是我捡的,他是我的侄子。”

“我们接到报警说你亲自承认孩子是捡的,你要说实话。”听民警这么说,冯某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解释道:“他真是我的侄子,我在银行说的是玩笑话。”

民警随后与郧阳区当地派出所联系,经核实得知亮亮确为冯某侄子。“开玩笑要适度,捡孩子这种玩笑可不能乱开。”民警对冯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冯某表示以后一定注意,随后带着亮亮离开了派出所。

(内容来源十堰晚报,转载须经十堰晚报授权)
(编辑:张黎黎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推荐阅读

视频推荐


首页

回顶部

【秦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秦楚网”、“来源:十堰日报”或“来源:十堰晚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十堰日报社,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秦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82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