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特约记者 叶相成 通讯员 周靖 报道:18日,竹溪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小组召开工作例会,对前期工作中发现的46个突出环境问题按单位逐步分类,对相关24个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这是竹溪县大力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缩影。
8月5日全省、全市召开加快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竹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当日下午,该县迅速对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8月8日,竹溪县委、县政府召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专题会,对迅速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要求。8月10日,该县举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培训会。
目前,竹溪县政府办已印发《竹溪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梳理出46个突出环境问题,制订五大项23小项具体措施。该方案明确要求各责任单位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对照国家环保督查内容、对照督查任务分解表,系统全面地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部门及领导、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按期完成。
竹溪县政府政务督查室将每周通报各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对工作进展滞后、影响全县整改工作进度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