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对消费重点服务领域的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根据省消委 《关于开展通信服务行业消费者评议活动的通知》 (〔2016〕6号)文件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 “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市消费者委员会、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十堰日报社决定于2016年7至9月,在全市联合开展 “百万消费者评通信”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本次评议活动主要针对全市通信服务、宽带网络服务、手机经销行业 (十堰电信公司、十堰移动公司、十堰联通公司、东风通信公司、十堰铁通公司、十堰广电网络公司及具有一定规模、知名度的品牌手机经营店和手机经销城等)。
二、评议内容
(一)价格收费方面: 价格收费是否确保消费者知情权,业务种类、资费标准是否如实公开、清晰明确;是否存在赠送某项服务到期后未自动取消,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乱扣费的现象;是否依法向消费者出具合法收费票据;是否按照消费者要求提供详细的账单。
(二)公平交易方面:是否以垄断地位、资源独占优势或技术优势强制消费;是否以不平等格式条款、行业潜规则等加重消费者责任、减免经营者义务;是否存在故意设置消费陷阱,诱导消费者增加服务项目和费用支出;是否存在约定入网选号资费标准,合同到期后资费标准只能增不能减的问题;是否存在排挤其他竞争对手,限制消费;是否存在以翻新机冒充新机;销售的新手机自带软件是否存在自动跑流量现象,或者手机联网后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下载安装跑流量软件等。
(三)广告宣传方面:通信、宽带服务或手机销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服务、质量、功能等与广告宣传不符等。
(四)争议解决方面:是否设立完善的消费争议解决机制;投诉维权渠道是否畅通;是否存在对消费者的合法要求拖延或无理拒绝情况等。
(五)服务质量方面:是否存在过度服务、过度消费;是否存在对垃圾短信、诈骗电话拦截不力;宽带安装、续费提醒等服务是否到位;客服电话是否知晓度高,售后服务是否及时高效;手机经销商是否存在不执行国家规定的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
(六)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是否存在为牟利而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是否存在推销商业广告、短信等;是否存在对骚扰电话或明显违法信息拦截不够 (包括不法网站的服务宣传、诈骗信息、病毒、不法政治言论等);是否未经消费者同意而强行向其推送信息及电话,且无法拒绝接收的。
(七)其它方面: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参与方式
自8月18日至9月10日期间消费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活动:
(一)网上调查。消费者登录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网站 (http://www.sy315.com.cn/)、秦楚网http://www.10yan.com/填写网络调查问卷。
(二)微信调查。开通评议微信公众号,开展调查问卷,收集消费者意见 (微信公众号:十堰日报)。
(三)报刊调查。通过 《十堰日报》、 《十堰晚报》刊登调查问卷,消费者将反馈意见填写好寄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收。
(四)征集通信行业专家。通过 《十堰日报》、《十堰晚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征集热心消费公益事业的通信行业专业人士 (不含被评议对象)共同参与评议活动。
联系人:市消委秘书处 毛国应 唐有军 郭刚
联系电话:8663562 8666315
地址:十堰市北京中路11号市工商局711办公室
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
2016年8月18日
点击下载 关于开展全省通信行业评议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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