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城管、住建、公安多部门联动
多措并举 让“十堰蓝”再多一点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徐正国 特约记者 叶相成 通讯员 蔡敏 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为完成省、市下达的PM10年均浓度目标为89ug/m3,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0%(即达标293天)的年度目标,下半年十堰将多措并举整治空气污染,让“十堰蓝”再多一点。
市环保局大气办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十堰今年上半年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主要是地形气象、外源输入、内源影响等多种因素叠加的结果。
十堰地处山区,中心城区地势形似一个东西向巨型喇叭,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加之十堰城区上半年降水量较去年同期偏少三成,影响降尘;今年2、3月份西北风加重西北沙尘,增加了PM10浓度。
上半年,十堰遭受3轮大范围外来输入性污染影响,分别发生在1月5—11日、17—19日和3月5—7日,分别来自华北污染气团、东北方污染团、西北较强沙尘。
此外,内源性影响仍然存在。主要为采暖期燃煤锅炉影响,上半年两大燃煤电厂及部分小型采暖燃煤锅炉持续运转,用煤量及空气污染物浓度均基本达全年高峰。春节前后大量外地车辆回城致使交通堵塞,加重机动车尾气污染;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及部分裸露山体未覆盖带来扬尘污染造成颗粒物浓度上升。
根据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十堰今年PM10年均浓度目标为89ug/m3,PM2.5年均浓度目标54ug/m3,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0%,也就是说好天气达标天数要达到293天。为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从即日起,十堰将围绕污染大气八大重点因素全面整治。市城管综合执法局负责集中整治渣土运输、餐饮油烟、道路清扫、裸露山体等造成的空气污染;市环保局负责燃煤锅炉、挥发性有机物等造成的空气污染整治;市住建委牵头负责整治建筑扬尘造成的空气污染;市公安交管局牵头负责整治黄标车造成的空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