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李平 通讯员 李茂康 报道:7月12日下午,郧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刘建设收到一封由该县城关镇春桥社区4组居民夏明永寄来的感谢信。这是一封特别的感谢信,来信的是一名涉嫌交通违法被处罚的当事人。
为啥当事人受到处罚还写信感谢公安交警呢?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5月26日20时30分,郧西公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开展“第二季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夜查行动。民警在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时,当场查获驾驶人夏明永涉嫌机动车未年检、无保险。夏明永陈述:2013年8月,他从郧西县城关镇下北隅村王某手中买了一辆二手面包车给别人拉货挣钱、养家糊口,因父母和本人身体状况不好及家庭困难等原因,车辆保险脱保、年检中断长达一年之久。当晚民警将其车辆依法暂扣。
夏明永的面包车被依法暂扣期间,民警通过调查了解到夏明永的家庭实际困难。6月10日上午,郧西公安交警大队城区中队队长汪群上门与夏明永家“结亲戚”,送上2000元帮助夏明永渡过困难期,并制订长期帮扶计划,帮助他脱贫致富奔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