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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民政局多措并举助民脱困

时间:2016-06-08 07:42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李平 特约记者陈天华报道: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该局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应保尽保要求,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实施一批惠民项目,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难题。

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从4月1日起,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的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540元/月(比上年增加60元/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3600元/年(比上年增加780元/年)。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6000元/年;分散供养标准统一调整为4800元/年。

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全额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和农村孤儿参加新农合。按每人每年不低于90元资助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重大疾病患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对象,给予临时救助。对农村低保家庭成员五保对象和孤儿在定点医院的合规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完善“一站”即时结算服务,在乡镇卫生院和县级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基础上,逐步将太和医院等市内9家医疗单位纳入一站式医疗救助定点单位。从今年起,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

实施一批惠民项目。全面启动全市123所农村福利院消防设施改造计划,规划安装呼叫系统76所、实施消防报警器改造83所。加快推进12所农村福利院、3000户五保户房屋的改建工程。推进市精神病人福利院建设,为十堰精神病特困人员提供兜底供养保障。在自然灾害频发的农村贫困地区,切实抓好因灾房屋倒损困难家庭住房恢复重建和救助。

( 责任编辑:鲁巍    新闻报料:8110110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