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兰瑞文 通讯员 汤明 报道:近日,省发改委、省林业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以鄂发改投资(2016)282号文件下达十堰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6000万元。
本次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用于郧阳区、丹江口市、郧西县、竹溪县、竹山县、房县等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坚持以流域为单元,因地制宜,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草地建设、草种基地建设等各项治理措施综合运用,恢复和重建岩溶地区的生态系统,促进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