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严查工会经费违规使用 工会每年发福利每人不能超千元

时间:2016-05-17 10:02 来源:十堰晚报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李寅 特约记者 袁丽 实习生 何梦雪报道: 记者昨日从市总工会获悉,十堰启动开展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集中检查工作,重点检查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在工会经费报销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据介绍,此次检查工作将紧盯关键节点和问题易发多发单位、二级单位和小单位等薄弱环节,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明察暗访安排在5月下旬至6月上旬,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大型企事业、大专院校等单位进行重点抽查。主要检查内容为:基层工会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职工福利;用工会经费滥发奖金、津贴、补贴,或开支报销高消费性娱乐、健身活动费用;借活动之机发放纪念品,或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品(奖金)、购买体育用品等问题。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去年省总工会出台的相关规定:基层工会可在法定节日,向本单位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000元,不能发放现金和购物卡。

同时,基层工会可在会员过生日当月,向会员送价值不超过300元的生日蛋糕等慰问品;可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全年每人总额不超过150元;可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但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用餐标准人均不超过40元;文娱、竞赛等活动,以精神奖励为主,且获奖人数不能超过参加人数的1/3,每人奖品(或奖金)不超过500元;体育比赛运动用品每人不超过500元。

(内容来源十堰晚报,转载须经十堰晚报授权)
(编辑:鲁巍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推荐阅读

视频推荐


首页

回顶部

【秦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秦楚网”、“来源:十堰日报”或“来源:十堰晚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十堰日报社,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秦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82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