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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深度融合 执法适度整合 信息高度聚合

——市国地税局着力适应分税制财政体制

时间:2016-04-28 08:35    来源:十堰日报  字体:  打印  播报

   

2016年4月26日郧西县办税服务厅投入使用

市国税局局长(左二)、地税局局长(左三)参加《深度沟通》节目

市国税局、地税局举行《国地税合作2.0版》推进会

税法宣传进校园

税法宣传进超市

2015年10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同年12月24日,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向社会公布。这标志着我国税收征管领域拉开了既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又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改革大幕,是税收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实施这项改革既是顺应纳税人期盼的民心工程,又是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建设,更是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

消除办税“痛点”破解征管“瓶颈”

税收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和调控经济、调节分配的重要手段,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1994年,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确立了国税、地税两套税务机构分设的征管体制。国税、地税各自优势较好发挥,中央和地方组织税收收入的积极性有效调动,有力保障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和税收制度的成功运行,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财力保障。

然而,与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现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还存在职责不够清晰、执法不够统一、办税不够便利、管理不够科学、组织不够完善等问题,影响了税收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纳税人也提出了不少意见,迫切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

《方案》的制定出台,就是从顶层设计上为我国建设现代税收征管体制勾画出一幅清晰的蓝图。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首要的就是坚持问题导向,破解税收征管工作中的“瓶颈”制约,回应纳税人关切、消除纳税人“痛点”、顺应纳税人期盼,使之成为民心工程。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就是要坚持目标导向,以税收征管现代化为目标,通过一系列改革举措,更加充分地发挥税收服务纳税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国家战略的重要职能,进一步增强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使之成为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建设和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

六大方面相辅相成 构建现代征管体制

《方案》共包括六大方面改革任务,涉及31类改革事项,可以概括为 “六个好”,即“分好工”“服好务”“管好税”“合好作”“治好队”“聚好力”。

“分好工”就是理顺征管职责划分,着力解决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交叉以及部分税费征管职责不清等问题。

“服好务”就是创新纳税服务机制,着力解决纳税人办税不便利等“痛点”“堵点”问题。

“管好税”就是转变征收管理方式,着力解决税收征管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高问题。

“合好作”就是深度参与国际合作,树立大国税务理念,着力解决对跨国纳税人监管和服务水平不高、国际税收影响力不强等问题。

“治好队”就是优化税务组织体系,着力解决机构设置、资源配置与税源状况、工作要求匹配不够科学、不够合理等问题。

“聚好力”就是构建税收共治格局,着力解决税收社会环境不够优、诚信纳税意识不够强等问题。

这六大方面改革任务相互关联、相辅相成。目标是到2020年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增强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满意度,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有效发挥,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分税制基础未改变 国地税合作不合并

我市国税、地税机构是1994年分设的,社会上也一直比较关注国税、地税是否合并的问题。对于国税、地税是分还是合的问题,《方案》作出了明确回答,即发挥国税、地税各自优势,推动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也就是说,改革是在坚持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上,对现行征管体制进行的完善。国税、地税两套机构合作不合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考虑:

第一,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是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基础,分税制基础没有改变,机构分设也宜继续坚持。

第二,20多年来,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的征管体制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是可以在现行体制框架内,通过进一步加强合作等改革举措来加以解决的。

第三,从国际比较看,OECD国家以及金砖国家中,除少数国家外,中央和地方税务机构分设是大国的共性选择。

第四,机构分设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积极性。

总之,这一决策是建立在反复比较、多方求证和科学推断基础之上的。

便民举措 “含金量”高 纳税人获得感增强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要使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方案》充分体现了这一要求,推出一系列创新服务举措,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让纳税人获得更规范的服务。要在全国范围内实现服务一个标准、征管一个流程、执法一把尺子。这将彻底改变长期以来一个地方一个规矩,国税、地税有所不同,新老局长间差异较大的局面,让税务人服务更规范、使纳税人办税更顺畅。

让纳税人获得更便利的服务。将推出办税便利化一系列 “组合拳”,例如加快推行办税事项同城通办,2016年基本实现省内通办,2017年基本实现跨区域经营企业全国通办,让纳税人异地办税像异地取款一样便利。

让纳税人获得更高效的服务。国税、地税合作将按照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的要求,进一步提速提质提效。例如2016年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的服务模式,让纳税人 “进一家门、办两家事”;2017年实现国税、地税联合进户稽查,切实解决对纳税人“两头查”的问题。

让纳税人获得更放心的服务。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健全纳税服务投诉机制,让纳税人和全社会更加便利地监督税务人的权力,更好地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让纳税人办税更加放心、更受尊重。

总之, 《方案》在便民利民上的改革举措,具有很高的 “含金量”。税务部门需要做的就是不折不扣地将这些 “含金量”转化成纳税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深化国地税合作 理顺征管职责

今年2月22日,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印发了 《推行<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 (2.0版)>实施方案》,明确了服务深度融合、执法适度整合、信息高度融合、其他合作事项等四个方面37个合作事项。今年3月,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合出台了 《十堰市国家税务局十堰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互助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联合开展调查巡查、合作征收税款、联合开展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等14项征管互助工作,同时增加了联合大厅办税服务、联合开展党建工作、联合开展干部挂职交流、联合开展干部培训、联合开展税收研讨、联合开展文体活动、联合税收宣传7个创新合作项目。

近年来,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通过共商共议、共管共建、共享共通、共优共赢,在全面合作上迈出了实质性步伐。如今,站在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新起点上,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将继续在合作上提质,在合作中攻坚,在合作中共赢,通过合作开创让纳税人满意、让政府满意、让社会各界满意的工作局面。

紧扣服务深度融合,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在郧西县开展共建办税厅试点建设,全力推进“一窗式”办税模式,实现纳税人“进一个厅、站一个窗、办两家事”;在茅箭区开展共驻行政服务中心试点建设,加强联合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征收税款等方面的合作,实现“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在城区积极推进互设办税服务窗口,涵盖双方所有涉税事项,确保纳税人“到一个厅,办所有事”。力争今年6月底前,全市基本实现“一窗、两人、两机、两屏”或“一窗、一人、两机、两屏”服务。

紧扣执法适度整合,提升税收征管效能。在联合执法上,双方联合确定稽查对象、评估对象,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对共管户税收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执行统一的处罚标准,实现“一个标准、一把尺子”。在联合风险应对上,双方联合确定年度税收风险管理合作计划,共同确定风险管理合作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在联合失信惩戒上,对税收违法纳税人联合实行“黑名单”管理,共享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在联合核定税款上,对共同管辖的定期定额户,联合进行信息采集、定额核定及调整、定额公示、下达核定文书,按季度交换共享双定户信息,联合协商解决纳税人税款核定异议。

紧扣信息高度聚合,强化涉税信息共享。依托“金税三期”,共享双方内部涉税信息、数据资源,激活信息聚合效应,提高征管和服务效率。围绕“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制度改革,定期传递双方业务数据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依托“十堰市财政局财税大数据分析系统”,联合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深度挖掘信息数据价值,联合开展风险分析、税收分析、协同管理。

紧扣共建互助,实现双方合作共赢。建立干部挂职交流机制,互派人员挂职锻炼。联合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培养一批精通国税、地税业务的全能人才。在党建、税收宣传等领域联合开展税务文化建设,以积极的精神鼓舞人,以文明的行为塑造人。

(本版文图由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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