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方元 通讯员 李静 蔡光义 报道:以高息为饵吸收别人的存款,再放贷出去赚取差价。十堰一对夫妻打着如意算盘,熟料竹篮打水一场空。由于资金链断裂,高额的贴息无法给付而东窗事发,夫妻俩最终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双双入狱。
58岁的祝帆(化名)在张湾经营着一家房地产公司,小他几岁的妻子美晨(化名)在一家美容机构当老板。两口子的好日子,从祝帆介入的一种“理财”生意开始偏离轨道。
2012年,祝帆经人点拨,以月息3%到4%作为承诺,吸收别人的存款,再以月息5%到6%放贷出去赚取差价,美晨则在美容院里帮他开拓市场。截至案发前,市民刘某、陈某等30多人进了两口子的“口袋”,涉案金额高达3200余万元。
2014年7月份,由于资金链开始断裂,祝帆只能继续扩大吸纳存款的规模。到2014年年底,祝帆的资金缺口达到上千万元。两口子实在挺不住了,于去年1月9日关掉手机,双双逃往外地。祝帆跑到深圳躲了起来,准备伺机出国,于去年1月23日被警方抓获归案。而当警方找到美晨时,昔日这位美容院的老板,却在广州一家美容院里给人打工。
张湾区法院日前审结这起非法吸储案件。法院认为,祝帆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在社会上以存款的形式,公开吸收公众资金3200余万元,属数额巨大,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其妻子美晨另案处理。
法院遂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祝帆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退赔受害人刘某、陈某等30余人共计1000余万元。
法官说法: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害人害己
主审法官介绍,本案中,祝帆和美晨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触犯刑律双双入狱。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产生的高息获益属于违法所得,法院可处罚没。
值得注意的是,对参与非法吸储的市民来说,被告人祝帆所承诺的高息,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本案中,法院判决祝帆退赔的金额,只能是受害市民的实际损失部分(其高息获利部分应折抵为已归还的本金)。
比如案件中的刘某,借给祝帆200万元,案发前已领取祝帆归还本金10万元,利息20万元,判决时,这20万的利息将折抵为本金,即刘某已取得30万元本金,则由祝帆退赔剩余170万元本金。对参与者刘某来说,承担了巨大风险、耗费了漫长等待,能拿回自己的本金已属不易,多余的一分钱也没有挣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