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戴克华报道:日前,笔者从房县纪委监察局举行的2015年度反腐倡廉工作情况通报会上获悉,去年,房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加强纪律审查,共立案204件,处分处理党员干部204人。
房县县委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清单》、《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等,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23名领导干部实施追责问责,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诫勉谈话12人。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监督、从严管理、从严查处,严防“灯下黑”,先后对1名违规违纪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立案查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免去职务,调离纪检工作岗位;对2名县直单位纪检组长进行警示谈话,对2名乡镇纪委副书记作了调离纪检工作岗位的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