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杨建波 通讯员 何玉婷 实习生 谢子譞 报道: 从给加油站送汽油的加油车里以低价买汽油,男子然后再加价卖出去。14日,城区一男子因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质,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0日。
14日,人民路派出所民警在北京路巡逻时看到,有两个人用塑料壶给汽车加油,行为极为可疑。民警下车盘问发现,他们正在私自买卖散装汽油。民警随后得知,卖油的男子叫石某,妻子在加油站上班。石某知道能从给加油站送油的汽车里抽油后,就经常在加油站附近蹲守,遇到有送油车时,就主动与司机搭讪,然后到偏僻的地方,以低价购买汽油。石某交代,自2013年5月,他开始买这种廉价油。大部分时间都是买回来自己用,遇到有人买油时他也会卖些出去。14日,石某在给车加油时被市民李某看见,李某就以4.8元/升的价格,从石某手中购买了30升汽油,结果被民警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石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