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物价局公告(2015第4号)
十堰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定于10月28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5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地点
十堰市物价局7楼会议室(北京中路13号)。
三、听证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分档气量
方案一:第一档年用气量673m3以内(含673 m3),第二档年用气量673-870 m3之间(含870 m3),第三档年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量。
方案二:第一档年用气量830 m3以内(含830 m3),第二档年用气量830-1076 m3之间(含1076m3),第三档年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量。
注:以上方案年用气量均含居民家庭饮事、洗漱用热水及采暖气量。
(二)、阶梯气价标准:第一档气价,执行现行居民气价,即:2.7元/立方米;第二档气价,按与第一档气价1.1倍的比价关系确定,即:2.97元/立方米;第三档气价,按与第一档气价1.4倍的比价关系确定,即:3.78元/立方米。
(三)、阶梯气价结算周期以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十堰城区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用气量执行第一档气价。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共15人)
(一)、消费者7人
胡炳扬 东风汽车公司生活服务部
周 龙 东风汽车公司十堰管理部
王 涛 东风汽车公司商用车公司
唐有军 市消费者委员会
刘堰姣 武商集团人民商场
柳红玲 五堰商场
王金莉 寿康永乐公司
(二)、经营者2人
侯锡源 十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於功铭 东风汽车公司燃气公司
(三)、利益相关方1人
张光全 十堰市利民达燃气公司
(四)、专家学者1人
陈家润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教授
(五)、人大代表1人
王建平 市人大代表
(六)、政协委员1人
李 军 市财政局财务开发公司
(七)、政府部门2人
彭青松 市法制办
刘仲祥 市燃气管理办公室
五、听证会听证人
市物价局副局长 郭 峰
市物价局环资科科长 顾彤军
市物价局法规科副科长 王 帆
十堰市物价局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