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 通讯员承桥 献学报道:为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今年,竹溪县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全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大幅提高2015年义务兵优待金标准,并按时足额兑现到户。
据悉,义务兵优待金标准提高后,农村义务兵家属年每户可领取优待金6820元,比2014年提高了33.7%;城镇义务兵家属年每户可领取优待金9250元,比2014年提高了40.8%;给予进藏(疆)和高原条件兵三倍优待,高校在校生入伍的,本科优待标准提高100%、专科优待标准提高50%。
目前,该县财政已下拨资金250余万元,有效保证了义务兵优待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