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宏斌、通讯员陶克、刘洋、实习生程超)“最近你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有所松懈,你要把主体责任扛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抓起来。”日前,十堰市委书记周霁与市直某单位“一把手”交心谈心,面对面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去年以来,十堰市委发动市、县、乡各级党委持续不懈地开展落实主体责任面谈活动,以“谈”明责,以“督”开路,传导压力,层层面谈各级各单位党组织“一把手”多达1560人次,实现全覆盖、“零盲区”。
“落实主体责任,就要有持久的作风和‘钉钉子’的精神。”市委书记周霁说。去年以来,市委先后召开落实主体责任相关会议15次。市委中心组坚持一年举行两次主体责任学习讲座。市委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廉政党课,其他领导成员一年中至少到分管部门上一次廉政党课。
持之以恒抓教育,量好“钢尺子”。把落实主体责任与纪律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今年,市委分5期对全市1800余名副县级以上干部进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并且分层延伸到县、乡、村,1万多名党员干部接受纪律教育。
踏石留印抓问责,挥好“牛鞭子”。市委、市纪委高举问责“牛鞭子”,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去年以来,共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15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乡科级干部14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1人,组织处理126人。
久久为功抓制度,建好“铁笼子”。市委出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重申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督促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责任”、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一系列制度,用制度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全市各级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构建主体责任落实体系。目前,全市已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硬化、具体化,构建起党委负总责、“一把手”承担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不留空隙的主体责任体系。
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将主体责任纳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考核内容,单独进行考核;实行工作“过程管理”,建立市级领导和各县(市、区)、市直部门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台账,定期对台账进行抽查检查。
今年1月至6月,十堰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显著。全市共立案621件,其中县处级干部27人;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08个,处理13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