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纪枫波 特约记者 叶相成 通讯员 胡玉 报道:记者获悉,十堰市环保局日前正式印发《十堰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市)2015年度实施方案》。根据该方案,全市今年将创建11个省级生态乡镇,20个市级生态乡镇、250个市级生态村。
根据该方案,20个市级生态乡镇创建任务,张湾区、茅箭区各1个,丹江口市、竹溪县各4个,郧阳区、郧西县各2个,竹山县、房县各3个。
今年十堰还计划全面启动张湾区、茅箭区两个生态区建设,力争通过省级生态区考核验收,并力争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建成1个省级生态工业园区。
创建生态村镇要求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不低于80%,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不低于90%,人均绿地大于12平方米,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不低于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