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通讯员代新成 刘夏丹 特约记者陈涛
“现在从县城骑摩托车到家里只要20多分钟了。”2月26日,在房县青峰镇陡口村村民王仁贵家,一辆崭新的摩托车停放在院子里,车上装着一些日常用品。去年,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房县县委将346国道珠藏洞至马栏、军店至界山共65公里道路列入路面改造计划,并加紧改造,解决了群众“出行难”问题。
房县召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明确要求继续开展好整改落实工作,解决群众最盼、最急、最难的问题,并建立“挂牌销号”制度,问题不解决、群众不满意不“销号”。
以上率下带头抓
整改中,房县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抓,以上率下,为全县党员干部树立了标杆。
2014年,针对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问题,房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抓整改落实,投入8000万元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吃水难、行路难、如厕难等问题。
贫困户住房紧缺是大难题,为解决这一问题,房县大力实施住房保障工程,去年建公租房200套,实施棚户区改造2600户。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户危房问题,县委领导加大督办力度,去年争取到位资金1000万元,完成危房户改造1262户。目前,县委常委班子42项整改落实任务已整改销号40项,还有2项正在抓紧整改中。
瞄准“四风”出重拳
房县持续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干部参与赌博、干部庸懒散等问题进行多轮督查。今年元旦期间,县委派出11个暗访组,在全县范围内明察暗访,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典型案例8起。
对克扣群众钱物、拖欠群众钱款问题,房县采取强力纠查、媒体曝光等措施,共查处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案件8起,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226万元。
群众利益放首位
整改中,房县要求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根本标准。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房县强力推进马栏河、汤峪河等流域保护和治理工程,已关停污染企业1家,新建污水处理厂2处。
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房县实行“零容忍”,责成有关部门,重点对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事业、医疗卫生等8个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