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知识:客滚船旅客和车辆上下船安全须知

时间:2015-02-01 09:08 来源:安全管理网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一、目的:规范旅客、车辆上下船秩序,保障旅客、车辆和船舶安全。

二、适用范围:各客滚船舶旅客、车辆上下船。

三、基本原则:

1、上船时先上客后上车,下船时先下车后下客。

2、车辆、旅客分道上下,码头设施不允许时分时段上下车辆和旅客。

四、上下旅客、车辆前的准备

1、车辆、旅客上下船前,水手、客运工作人员应提前5分钟到达各自的岗位,检查有无影响作业的障碍,冬季还要做好防滑工作。

2、大副负责与港口协调商定旅客、车辆上下船的有关事项。

五、上车作业

1、大副负责车辆检票,同时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三超”车辆上船。

2、水手长负责在车辆舱入口处调度指挥车辆。

3、排车水手指挥安排车位,在车辆停稳后,告知司机关闭总电源及车上所有电器,刹紧手刹车,检查烟灰盒内烟头是否熄灭,带好贵重物品和船票、衣物等用品,关好车门、车窗。待司机离车后,对车辆进行系固。

4、车辆、旅客在同一通道上船时,应先上客后上车。车辆排到影响旅客上船时,应停止上车开始上客,旅客上船完毕再继续上车。

5、巡舱员负责车辆舱内的巡视检查。

6、舱内工作人员均有责任及时指挥、引导司机沿旅客通道,及时离开车辆舱,以及检查加固及查看有无其它安全隐患。

六、下车作业

1、船舶靠稳后,大副安排水手对车辆进行解固,并检查是否有木楔 、链条未解除,是否影响车辆、行人安全。

2、解固完毕,通知司机进舱。

3、司机进舱后,提醒司机检查车辆解固情况。

4、水手长、水手指挥车辆按顺序下船。

5、车辆下船完毕,水手负责将加固器材归位。

6、车辆、旅客在同一通道下船时,应先安排影响旅客通行的车辆下船,再安排旅客下船。

7、水手、客运服务员人应劝阻旅客在车辆舱内停留,待车辆下船完毕开始下客。

七、上客作业

1、车辆、旅客分道上船时,在船桥入口处和车辆舱通道入口两处分别检票。

2、车辆、旅客同道上船时,在码头上船处检票。

3、在上船入口处安排服务人员引导并搀扶老、弱、病、残旅客上船,保证旅客安全,并禁止船上旅客下船。

4、发现多余客票时,应提醒持票旅客在码头等候同行人员到齐后,再一起上船。

5、所有船员都应注重对“三品”的检查,防止旅客携带“三品”上船。

6、开航前10分钟,广播员应提醒未离船的送客(货)人员离船。

7、非紧急情况禁止已检票旅客下船。

八、下客作业

1、广播员在到达每一港口前5分钟,对旅客(司机)进行广播,告知旅客(司机)即将到达的港口,提醒旅客(司机)做好下船的准备。

2、使用船桥下客时,所有旅客(含司机)全部从船桥下船,并禁止旅客在车辆舱内停留。

3、开始下客时,客运服务员要督促旅客及时下船,并加强巡查,同时进行广播,提醒旅客注意事项。

4、疏导旅客有序下船,防止因拥挤危及旅客安全。

(编辑:沈进虎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视频推荐


首页

回顶部

【秦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秦楚网”、“来源:十堰日报”或“来源:十堰晚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十堰日报社,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秦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82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