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承继,1949年出生,现年65岁,艳湖社区居民。
他是一名退休老党员,退休老军人,他于1969年2月入伍,1969年11月入党,1976年3月退伍,系红安县外贸局退休职工,现随子租住在艳湖花园,自2012起连续三年夏季在艳湖公园露天游泳场池当保安,兢兢业业,认真负责,深得单位领导以及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2014年7月14日晚7时15分,张承继在儿童游泳区附近巡查时,发现在深水区岸边有一名6至7岁的女孩,身边没有大人看护,这里平均水深1.35米,一旦落水,极有可能出现危险,就在他向女孩所在位置走去,向其劝告时,该女孩不慎落入水中,当时情况危急,他想都没想直接跳入水中,将孩子救起,他当时衣服、鞋子都没来得及脱。后来,他将孩子抱起来送到岸边,并找到了孩子的母亲,孩子的母亲不停向他道谢。他的此次救人行为于7月16日被《十堰晚报》报道,名为《6岁女孩艳湖公园意外落入深水区 保安来不及脱衣跳水救人》。
其实,这样的救人事迹在张承继身上还有很多:7月16日下午2点半左右,在儿童游泳区一名3岁多的男孩因为游泳圈打翻,头部栽入水中,情况危急,他又一次跳入水中,抱起该小孩;7月19日下午6点多,在成人游泳区一名10多岁的女孩,单腿套游泳圈下水时,一头栽入水中,又被他及时发现并救起;7月25日下午5点半左右,在成人区一名4岁左右的女孩,在母亲没注意时,误入成人游泳区,不慎跌入水中,他再次跳水,将其救起。在他担任艳湖公园露天游泳场当保安期间,这样的事情经历了很多,他都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及时救人。因抢救及时,均未发生意外事故。身为一名巡逻保安,张承继并没有因为自己年迈而有所顾虑,也没有因为明明有救生员自己不是救生员而有丝毫犹豫,每当他发现危急情况时,总是毫不犹豫地第一时间救人,当将人救起,安全交到亲人身边后,他总不忘交代游泳时应该注意的安全事项,面对被救者及其亲人的感谢,他总是会心一笑,就是这样一种精神感染、感动了很多人。
张承继在工作期间一直尽职尽责,不仅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安全、卫生工作,也时常思考,并向艳湖公园及上级部门提出很多合理化建议,例如:关于艳湖服务区环境卫生工作的建议、关于游泳场进行升级改造的建议、关于公共卫生间免收卫生费的建议等,有些已经被采纳,对提升艳湖风景区的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张承继由于工作认真负责,以及他的屡次救人事迹,深受艳湖公园、牛头山森林公园、林业局及其所在保安公司的认可,他也逐渐被周围的群众所熟知,深得群众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