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陈赟 刘旻 周亚晖报道: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维国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学习贯彻《湖北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研究审议关于调整十堰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的有关问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龙良文出席会议。
《办法》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安全发展。《办法》强调,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负责人负相应责任,从而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职工积极参与、行业严格自律、社会支持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抓安全生产是抓发展的根本前提,是最大的民生,是政府重大的工作责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切实肩负起监管责任,不折不扣将《办法》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要尽快把《办法》转发到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修改完善全市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考核评价比重,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十堰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的有关问题,听取了十堰城区西部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升级改造项目及委托运营竞争性谈判工作的有关情况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