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黄娜 报道:昨日,在收听收看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市接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副市长张歌莺出席会议并就我市地名普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张歌莺要求,要明确普查的目标任务、时间步骤和工作重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一要查清全市范围内地名的基本情况;二要规范地理实体名称;三要在查清地名基本情况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设置地名标志;四要加强普查成果应用;五要建立地名普查档案,实现地名普查档案数字化管理。
我市地名普查工作从今年7月1日开始,到2018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今年7月至12月,所有普查地区完成组织动员、成立机构、搜集资料、制订方案、人员培训等准备工作。第二阶段,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完成所有地区的地名普查和各级检查验收工作。第三阶段,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完成普查成果完善、上报、汇总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和总结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