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六铁”要求锻造反腐“铁军”

时间:2014-05-19 14:51 来源:十堰日报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十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邬泽华

王岐山同志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和铁的标准,牢固树立“标杆”意识,大兴“尚能”之风,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反腐“铁军”。

在对待事业和忠诚使命上,做到信念坚定、忠实履职、铁肩担道。忠诚于事业,是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组织最直接、最充分的体现,也是推进社会不断进步的动力和源泉。忠诚于党的纪检监察事业,一要做到信念坚定。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以理想信念精神之“钙”,炼就“金刚不坏之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在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中,坚持把“信念坚定”放在第一位,充分说明了信念对保证事业发展的关键性作用。二要做到忠实履职。《后出师表》曰 :“臣受命之日,寝不安席,食不甘味。”纪检监察干部要忠实地履行《党章》、《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神圣职责,如履薄冰地使用好手中的权力,心存敬畏,手握戒尺,严以用权,切不可心存侥幸而有丝毫懈怠。腐败分子大多是因“一念之差”而走入歧途的,纪检监察干部如果放松了严格的自我要求,稍不留神也会成为“被打的铁”。三要做到铁肩担道。“道”,即党纪国法、人民利益和公平正义。要铁肩担道匡正义,利剑高悬惩腐恶,对党无限赤诚,对人民高度负责,把职业当事业、视使命如生命,做到恪尽职守、勇于担当、无私无畏、扞卫“大道”。

在履行职责和执纪监督上,做到刚正不阿、秉公执纪、铁面无私。面对艰巨繁重的反腐败斗争任务,面对改革中各种利益关系固化的藩篱,面对金钱、权力、人情的诱惑,能不能做到刚正不阿、铁面无私、秉公执纪,是对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的现实考验。纪检监察干部处在腐蚀与反腐蚀的风口浪尖,只有坚持秉公执纪,才能取信于民。坚持秉公执纪、铁面无私,必须做到“四个自觉”:一是自觉增强党性意识。牢固树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的信念,对党忠诚老实,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是组织的一员,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二是自觉树立法治理念。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反对腐败,把党纪法规作为第一遵循,树立严格依纪依法办事的观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严格依法惩治腐败的观念,让所办案件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三是自觉摆正公私关系。“政在去私,私不去则公道亡”。公私分明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执纪监督的重要使命,必须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对权力的侵蚀,不为私欲所动,不为私情所困,自觉做到履行职责为公,行使权力为民。四是自觉锻造职业品质。“壁立千仞,无欲则刚。”不怕得罪人,不怕打击报复,敢于顶住权势的压力,善于板起脸来监督执纪,以“正气、正派、正直”的职业品质来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在推进工作和狠抓落实上,做到雷厉风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中央作出加强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以来,通过以上带下,狠抓落实,使人民群众从“一阵风”的疑虑到蔚然成风的态势中看到了希望、增强了信心、释放了推动发展的“正能量”。实践证明,抓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只要真抓、真管,坚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来抓,就能抓好、管好。“天下之事,虑之贵详,行之贵力。”推进工作,力促落实,一要做到雷厉风行不犹豫。对于已经确定的工作方针、既定目标、任务要求的贯彻落实,必须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势如雷霆,快如闪电,只争朝夕,以快制胜。二要做到踏石留印不退缩。坚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抓作风,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性抓作风,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精神抓下去,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级台阶,积跬步致千里,积小胜为大胜,做到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三要做到抓铁有痕不放松。面对查办案件的复杂局面和干扰阻挠办案的各种压力,能够紧盯目标不放,想得出思路“破题”,找得出办法“破冰”,拿得出措施“破局”,体现出敢于担当的气概、善于担难的气魄、勇于担责的气度。

在服务群众和联系群众上,做到多接地气、铁杵磨针、久久为功。多接地气,工作才有底气。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好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反腐倡廉建设的制胜法宝,也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必然要求。一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的标准理念。坚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反腐倡廉建设成效如何,要站稳群众立场,多用人民群众是否满意这块“试金石”来作检验,秉持人民满意这个最高标准。二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地位。毛泽东同志曾告诫党员干部:“实践是最好的课堂,群众是这个课堂里最高明的老师,而我们则往往是幼稚可笑的。”国际国内反腐败斗争的成功经验充分证明,群众监督最有效、最彻底、最广泛、最公正。要坚持开门执纪,依靠人民群众,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把群众监督和专门机构监督结合起来,让群众为反腐倡廉建设“把把脉、开药方”,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三要以铁杵磨针的恒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对“四风”方面的顽瘴痼疾,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要以滴水穿石的毅力和铁杵磨针的恒心,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突破,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拉近党群干群关系,让“鱼水情深”的优良传统作风进一步回归。进一步加大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努力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在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上,做到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铁骨铮铮。职业操守是人们在从事职业活动中必须遵从的最低道德底线和行业规范,具有“基础性”、“制约性”的特征,也与个人的道德品行紧密相关。坚守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操守,最基本的就是要做到“四个一”:一要公道正派,一心为民。坚持站稳群众立场,善于为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说话,主持公道,正义至上,不徇私情,不随波逐流,不怀一己之私,即使失去了一些所谓的关系和朋友,任何时候也能保持内心的安宁与幸福。二是务实认真,一丝不苟。一位教育家说:“良好的习惯,是人们存在于神经系统中的一种资本。这种资本是不断增长的,所以它的利息是人们终身取用不尽的。”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就是要养成“认真、较真”的职业习惯和“踏实、务实”的工作作风,夙兴夜寐、勤勉工作,自觉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三是清正廉洁,一尘不染。清则心境高雅,清则正气充盈,清则百毒不侵,清则万众归心。纪检监察干部就是要有“心不动微利之诱,目不眩五色之惑”的定力,有“宁作清水之沉泥,不为浊路之飞尘”的清正之气。要严以律己,追求高尚情操,提升道德境界,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四是铁骨铮铮,一身正气。对“四风”问题和腐败行为,敢唱“黑脸”、敢当包公、敢于亮剑,坚决顶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干扰,大力弘扬铁面执纪、担当碰硬的优良作风。

在对待“害群之马”和“灯下黑影”上,做到零的容忍、铁腕清除、决不姑息。各级纪委要解决好“灯下黑”问题,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的明确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然免疫力,必须坚持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队伍。一要果断清除“行为之垢”。在当前乘胜前进、劲风厉势抓“四风”的大环境下,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仍然不识时务,存在着一些自我要求不严、行为不够检点等问题,更有甚者动辄以“管人者”自居,优越感强,官职不大、架子不小,动辄发号施令,口气粗得吓人等不良问题。对这些自身存在的“污垢”,必须果断予以清除,让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无空子可钻、无闲话可讲、无圈套可设。只有自身过硬,才能打好铁,赢得社会公信力。二要及时清除“精神雾霾”。少数同志对工作缺乏敬畏之心,对岗位缺乏珍惜之情,对组织缺乏感恩之意,或精神萎靡、干劲不足,或攀比心强、心浮气躁,或搬弄是非、揽功诿过等。这些自身存在的“精神雾霾”,虽没有酿成大错,但也是开展工作的巨大隐忧,必须按“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及时清除。要时刻以“君子检身常若有过”的自省精神,严格自我要求,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完善。三要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泄露秘密、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决不手软,坚决以铁的手腕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维护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注:此文原刊发于2014年4月2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理论周刊”)

(编辑:刘英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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