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城区不少酒店强收婚庆进场费 已渐成行业"潜规则"

相关部门认为有损消费者合法权益

时间:2014-05-16 09:44 来源:十堰晚报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结婚办喜宴是人生的大事,大喜之日不留遗憾是很多新人的愿望。新人们多从一年前就着手为挑日子、选婚庆公司、订婚宴酒店等事项忙碌。

不过,在选婚庆公司时,很多新人却在犯难:许多酒店都有合作的婚庆公司,酒店往往要求客户用合作的婚庆,若用自带的则要交几百到几千元不等的“进场费”。酒店解释称,收的是清洁费、布展费。收“进场费”的现象如今在十堰不少酒店存在,如同行业“潜规则”。市民不禁要问:这合理吗?

■记者 蒋辉

市民反映

自带婚庆公司要交“进场费”

卢先生婚期定在农历八月十五,但直到现在婚宴酒店都没定下来。前不久,朋友向他介绍,十堰心象维也纳国际酒店服务不错,可以去咨询一下。

前日,卢先生和未婚妻来到维也纳酒店,向工作人员咨询后,打算在该酒店办婚宴。

“我有朋友是开婚庆公司的,我可以请他们来布置婚礼么?”卢先生问。工作人员答复:“如果自己请婚庆公司,婚宴在大厅的话,需交800元,小厅需交500元。我们楼下就有两家婚庆公司,如果选这两家,我们不收‘进场费’。”

“这不是霸王条款吗?既然我在这里摆酒宴,交了酒席钱,酒店就应该为我提供场地服务,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昨日,卢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说好请朋友的婚庆公司,如今却被告知要交“进场费”,这让他陷入两难。

随后,记者以预订婚宴为名,来到该酒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不反对新人用自己请的婚庆公司,但需要交几百元‘进场费’。如果用我们酒店指定的婚庆公司,这笔钱就不用交了。”她解释称,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外面的婚庆公司不熟悉,需要我们做清洁和布置。现在酒店都是这样”。 

记者调查

“进场费”渐成“潜规则”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十堰婚宴婚庆“捆绑销售”的现象并非个例。十堰一家婚庆礼仪公司老板张凯(化名)告诉记者,酒店和婚庆公司结成同盟“捆绑销售”的现象不少见,已逐渐变成行业“潜规则”。

这种现象是否真的普遍存在?记者昨日拨打城区多家酒店的婚宴预订电话求证。

位于人民南路的枫丹白露国际酒店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向记者推荐了一家与该酒店有合作关系的婚庆公司。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用自己请的婚庆公司”时,她表示需到酒店找客户经理面谈。

而后,记者致电十堰美乐大酒店、紫荆花香格里拉大酒店、紫荆花君悦国际大酒店、新凯悦酒店等,得到“自带婚庆需交‘进场费’”的回复。美乐大酒店工作人员表示,自带的婚庆公司需交200元场地使用费;新凯悦酒店工作人员表示,非酒店指定的婚庆公司进场需交500元“进场费”、1000元押金;紫荆花香格里拉大酒店、紫荆花君悦国际大酒店则要求收200元“进场费”。

对于为什么要交这笔钱,不少酒店的工作人员称,收钱是为方便管理,“要在酒店里布置装饰,婚宴散后场地很乱,收这笔钱也算是场地的维护费,我们得派人清理。”

十堰市婚博园、东方汉宫酒店、大本营等酒店,却并不收取“进场费”。据十堰市婚博园相关负责人介绍,“更多的婚庆公司竞争,才能让市民得到更多的实惠,所以我们不会指定婚庆公司,也不会收取‘进场费’。”

张凯告诉记者,2013年由于“进场费”问题,十堰市多家婚庆礼仪公司曾联名向市工商局投诉,最终裁定涉事酒店缴纳50000元罚款。“向我们征收‘进场费’显然是不合理的,而且有的酒店收,有的不收,这本身也说明‘进场费’有问题。”

业内揭秘

“进场费”排挤非签约公司

今年32岁的刘丽(化名)在十堰做婚庆已有5年。她向记者介绍,酒店收取“进场费”由来已久,在五六年前就已出现,最开始称之为“婚庆场地使用费”。“按照酒店的说法,收取的钱是清洁费和布展费,但这些费用都包含在菜价当中。在餐馆吃饭,从没有老板额外要清洁费的吧?另外,酒店指定的婚庆公司使用酒店的音响、灯光等设备的费用,要比外来的婚庆公司少一半。”

刘丽透露,一家酒店推荐的婚庆公司,每举办一场婚礼至少要向酒店交10%的管理费。可即便如此,仍有不少婚庆公司想尽办法往里钻。“这块蛋糕太大,能被高端酒店指定,婚庆公司自然求之不得。”

刘丽表示,通常情况下,婚庆公司选择和酒店签约,能得到酒店方的推荐;假使不签约,想进酒店得向酒店交“进场费”。虽然费用是酒店向婚庆公司收取的,但“羊毛出在羊身上”,“进场费”最终还要从消费者那儿收取。

一家婚庆公司经理马伟(化名)告诉记者,酒店收“进场费”多半是为限制其他婚庆公司。一方面,有的酒店本身就在经营婚庆公司;另一方面,酒店都有长期合作的婚庆公司,所以他们收“进场费”来排挤其他婚庆公司进场,从而最大程度地保证自己的利润。

据马伟了解,多数婚庆公司为避免出现纠纷,会采取事前预防的措施,向客人咨询婚宴所订的酒店是哪家,如果是需要收取进场费的酒店,他们一般都不接,除非新人愿意承担“进场费”。

相关部门

“捆绑婚庆”有损消费者权益

昨日,十堰市婚庆礼仪行业商会会长赵吉保表示,酒店和婚庆公司签署协议,无形中给那些未签约的婚庆公司设置了交易门槛,这背后反映出酒店在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婚庆公司是盈利单位,‘进场费’只能变着法向消费者收取,这对婚庆市场的有序竞争非常不利。”赵吉保坦言,规范行业的竞争乱象,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重视起来。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新征某种费用应到物价局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如果既没有收费依据,又没有行政许可,则是不合法的。

“酒店向非指定婚庆公司收取‘进场费’的做法,增加了婚庆公司公平竞争的压力,有悖于消费者的自由选择原则。”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唐有军表示,问题的实质在于酒店滥用优势地位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有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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