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长赋同志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城镇化问题

时间:2014-01-24 14:05 来源:十堰市三万办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记者:有人说,现代化就是要“减少农民”,那么城镇化是否意味着“消灭农村”?

韩长赋: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城镇化率每年提高超过1个百分点,2012年达到52.6%,城镇常住人口已多于农村。按这个速度,再过20年,中国的城镇化率可能会超过70%,而届时全国人口也将达到15亿的峰值。这就意味着20年后的中国仍将有大约4.5亿人生活在农村,这就是中国的国情。

这也提出一个问题,中国农民要进城,但不可能都进城,更不可能都进大城市。因此,必须统筹考虑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为农村人建设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因此,城乡规划要统筹考虑,城镇化要带动新农村建设,而不能取代新农村建设,搞所谓“去农村化”。城乡一体化不是城乡同样化,新农村应该是升级版的农村,而不应该是缩小版的城市。城镇和农村要和谐一体,各具特色,相互辉映,不能有巨大反差,也不能没有区别,否则就会城镇不像城镇,农村不像农村。一些地方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的某些“去农村化”的做法,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也是不符合城乡统筹发展原则和大国现代化规律的。

应该说,必要的并村及撤村建镇是需要的,但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而且要有科学的规划、合理的规模。楼盖得很高,农民上楼了,但生产、生活不方便了,生活成本高了,没有田园式生活了,生活废弃物也没有消解的空间了,农民是不高兴的,不愿意接受的。而且农村原本是个熟人社会,现在大家都是“居民”了,谁也不认识谁了,矛盾纠纷没法自行排解了,也给基层管理增加了成本。因此,建设新农村,一定要从农村实际出发,一定要尊重农民意愿,不能脱离实际求大、求急,要兼顾生产和生活,真正为农民着想。

记者: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在什么地方?

韩长赋:推进新农村建设,要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改善水、电、路、气、房,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搞好居住环境的绿化与美化。要搞好新农村建设规划,根据农村人口的变化,本着方便生产和生活的原则,合理调整村庄布局。要为农民设计房子,农民有了钱首先想到的就是盖房子。房子缺少科学规划,布局和设计不合理,会造成很大的浪费。这也是我们一些沿海发达地区“有新房、没新村”,农民房子十年推倒重盖一轮的重要原因。

欧洲很多国家如德国、波兰等,都很重视乡村规划,政府为农民设计各种住房式样供农民选择。一旦选定之后,建设式样、尤其是外观色调不能轻易改动。这样长期坚持下来,你会发现,那里的住房、森林、耕地、草场是那么和谐相映。我们也应当把乡村规划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住房设计作为农民公共服务的一个重要内容。

记者:如果没有农村,城市将会怎样?

韩长赋:前面讲到,即使将来我国城镇化率达到70%,还有4.5亿人生活在农村。

农业的多功能性表明,农业不仅能给人们提供一日三餐,还可以为人们特别是城市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菜田本身就是绿地,稻田就是人工湿地。如果一个城市周边消灭了这些东西,全部变成钢筋水泥,还到哪儿去找“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田园风光?去哪儿体会“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的意境?发达国家已经出现了“逆城市化现象”,人们寻求到农村去居住,到郊区去度假,这其实是对农业多功能性的认同和田园生活的追求。

农村存在的意义,还在于城市是相对于乡村而存在的,这也是文明的多样性。如果农村文明消失了,那么城镇化将是单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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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鹏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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