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维国在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上强调

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时间:2013-07-18 07:36 来源:十堰日报     进入数字报 我要爆料

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陈赟 刘旻 报道:昨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市长张维国在市行政中心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分析总结上半年十堰市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张维国强调,要巩固难得的发展成果,咬定“四保六增”目标不动摇,扬长避短、趋利避害、竞进提质、有力有为,确保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龙良文出席会议。

今年上半年,全市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增加值分别为460亿元、462.5亿元、24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32.4%、10.7%。会议指出,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双过半”目标,年初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效益同步提升,社会各项事业呈全面协调发展态势。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目标任务,逐项落实年度工作。下半年,农业要抓好秋播、防灾抗灾、水利建设等工作,同时瞄准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工业要围绕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促进新项目落地投产;要大力培植商贸物流产业,不断壮大第三产业;要全力做好财政、金融、招商引资等工作,确保财政公共预算收入达到75亿元,金融信贷投放力争实现150亿元,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新突破。

会议强调,要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发展;要切实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要继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政府领导要不断提高做经济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和能力,带头落实首席服务官制度,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要围绕“效能、规则、创新、担当”的要求,建设具有“善政、明政、廉政、勤政、实政、严政”特征的人民满意政府,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提供切实保障。

会议审议通过《十堰市城区新(扩)建工业项目“零收费”暂行办法》等方案,听取了关于老工业基地试点争取工作等情况汇报。

(编辑:杨丹 新闻报料:8110110     在线纠错

推荐阅读

  • 张维国深入张湾区走访督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2月23日,市委书记张维国深入张湾区走访督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强调城区、城郊脱贫攻坚工作一定要走在全市前列,率先实现高质量整体摘帽,不断巩固扩大脱贫战果,扎实做好乡村规划建设和社会治理各项工作,努力在乡村振兴的实践中当标杆、作表率。

    2019-02-24 13:00

  • 张维国开展“县级人民政协工作研究”专题调研

    2月21日至23日,省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张维国深入竹溪县、丹江口市、张湾区开展“县级人民政协工作研究”专题调研,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担负起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使命,切实加强和改进县级政协工作,更好地为高质量发展出实招、谋良策。

    2019-02-24 07:57

  • 张维国深入竹溪县走访督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2月22日,市委书记张维国深入竹溪县走访督导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和“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衔接,不断巩固扩大脱贫成果,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确保高质量脱贫、高质量发展。

    2019-02-23 07:15

  • 2018年度省对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汇报会召开

    2月21日,2018年度省对市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汇报会在市世纪百强大酒店召开,市委书记张维国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陈新武汇报我市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考核组组长李强海出席会议。

    2019-02-21 20:41

  •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在房县调研精准扶贫工作

    2月21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在房县调研精准扶贫工作时强调,要围绕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目标,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深入推进“五个一批”,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2019-02-21 20:16

  • 张维国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

    2月21日,市委书记张维国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学习贯彻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全省宣传部长暨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审议《关于“武当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细则》,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2019-02-21 19:04

视频推荐


首页

回顶部

【秦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秦楚网”、“来源:十堰日报”或“来源:十堰晚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十堰日报社,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秦楚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82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