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余华韵 报道:昨日,市“三违”治理办公室召开城区违法用地(违法开山)、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第一次会议,安排部署“三违”治理工作。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市“三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邬泽华,副市长、市“三违”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成佳刚出席会议。
根据会议安排,“三违”治理工作将分宣传发动、清理摸底、自查自纠、调查认定、集中处置、建章立制、总结验收七个阶段进行。首批治理以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开山)和违法建设为重点,整个治理工作计划半年内见成效,一年左右基本完成。
据了解,为确保“三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由市领导挂帅成立了市“三违”治理领导小组,市直各部门抽调精兵强将组建了一办六处室,目前已启动相关工作。此次治理对象为城区范围内各类违反城乡规划、土地管理、林地管理、建设管理、房地产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违法用地(违法开山)主要包括非法占地、非法批地、非法转让土地、非法开山(含违法占用林地)及其他违法用地(违法开山)行为5大类。违法建设主要包括,在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建设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未经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位置、建设规模以及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其他规定要求的等12类违法建设行为。对查实的违法用地(违法开山)、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处理”的原则,依据违法违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予以罚款、补缴规费税费、限期拆除违法建筑、没收违法建筑、没收非法所得、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等方式进行处理。
邬泽华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三违”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业务培训,迅速投入治理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打好组合战;要进一步强化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廉洁高效地推进“三违”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