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网讯(十堰日报)记者 兰瑞文 实习生 陈锶锶 报道:昨日,记者从全市第二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2012年全市计划归集住房公积金11.3亿元,计划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2亿元,计划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4168万元,计划提供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1600万元,拟将十堰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张维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2011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开创了新局面,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张维国强调,201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总要求是“做大总量、做精管理、做优效益、做好服务”,要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谋划推进工作,确保全面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优质的住房保障服务。
会议审议并票决了《2012年十堰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2011年十堰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关于调整城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报告》、《关于请求调整完善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报告》。